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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承志专职律师

办公机构:

枣庄 

电话:

15606324445

工作语言:

业务领域:

刑事业务中心 

业务部:

刑民交叉业务部、

  纪承志律师自执业以来,专注于刑事辩护业务,突出于醉驾案件的理论与实务研究。其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始终坚持“以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原则,擅长办理全国范围内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并成功为众多当事人争取到无罪、不起诉的案件结果,现任刑事团体负责人。

  工作经历

  2011年-2020年 就职枣庄市市中区交警队

  2021年-至今 就职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

  业绩及领域

  经典案例:

  1、褚某涉嫌寻衅滋事罪,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2、高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侦查机关撤销案件;

  3、王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4、蔡某涉嫌危险驾驶罪,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5、赵某某涉嫌诈骗罪,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书;

  6、贺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侦查机关撤销案件;

  7、彭某某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罪,被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评为精品案例;

  8、王某某涉嫌放火罪,公诉机关量刑检验有期徒刑3年6个月,法院最终判决有期徒刑1年;

  9、候某涉嫌诈骗罪,侦查机关撤销案件;

  10、杜某某涉嫌合同诈骗罪,公诉机关量刑建议有期徒刑13年,法院最终判决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11、王某涉嫌合同诈骗罪,侦查机关撤销案件;

  12、裴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检察院作出不诉决定;

  13、贾某某涉嫌合同诈骗罪,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书;

  14、杜某某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检察院作出不诉决定;

  15、吴某涉嫌诈骗罪,侦查机关撤销案件;

  16、高某某涉嫌合同诈骗罪,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学习与培训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辩高级研修班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

  尚权刑辩学院“青年律师刑辩技能研修班”

  论著

  《醉驾案件中证据在“四阶段”的综合运用》

  《血液乙醇在检测中建立空白对照和平行样检测的必要性》

  《以放火方式是否引发公共安全的认定》

  《伤情鉴定中骨痂与陈旧骨痂的判断和认定》

  《以外贸推广软件案为例去区分诈骗罪和虚假广告罪》

  《醉驾类案件中刑事辩护与行政辩护诉讼的交叉运用》

  《拒执罪的理解与民事执行案件的交叉运用》

  荣誉

  枣庄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酒精检测技术和鉴定技术专项研究员

  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中心、刑民交叉业务中心2024年度“优秀刑事律师”

  北京德和衡(枣庄)律师事务所、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2025“年度优秀案例奖”

  2023年度德衡枣庄办公室“优秀团队奖”

02-09

同心启新局 携手向未来 | 德和衡&德衡济南都市圈律所高质量一体化发展论坛成功举办

同心启新局 携手向未来

09-17

《民营经济促进法》视域下执行实务策略巡讲 “齐鲁行” 枣庄站成功举办

精准赋能,律企同行

08-27

2025年度第七期德衡刑民行交叉实务大讲堂成功举办

聚焦一体化思维,赋能案件新解

02-19

新纪元 新发展 新征程——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2023年度总结表彰会圆满召开

新纪元 新发展 新征程

01-23

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中心2023年度年终总结会顺利召开

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中心2023年度年终总结会顺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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