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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旗载誉不忘初心!德衡律师保险纠纷案两审全胜,守护投保人合法权益

2026-05-26

  一面锦旗代表的不仅仅是认可,更是我们前进的动力!当事人赵先生将印有 “执专业之长,明法律之公”的锦旗送至山东德衡(潍坊)律师事务所,衷心感谢徐晓芸律师、武凯律师在其涉保险代位求偿权纠纷案件中提供的专业高效法律服务。凭借精准的抗辩思路和扎实的证据准备,代理意见获一审、二审法院全面采纳,最终成功驳回保险公司全部诉讼请求,为当事人避免了 31 万余元的经济损失。

  案件背景:车辆发生火灾引纠纷,投保人反遭巨额追偿

  2024年1月,赵先生承接了一批从新疆运往山东潍坊的棉纱运输业务,其驾驶自有重型半挂牵引车(主车挂靠于潍坊某物流公司、挂车挂靠于青州某运输公司)承运该批货物。运输途中,车辆行驶至内蒙古境内时,因车辆自燃,车上30多吨棉纱全部烧毁。

  事故发生前,为分散运输风险,赵先生通过信息中介支付了包含保险费在内的相关费用,由托运方物流公司代为投保了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险。承保的广东某财产保险公司在事故发生后,向被保险人赔付了31余万元保险金。然而,保险公司在赔付后,却以 “代位求偿权” 为由,将赵先生、网络货运平台、平台前后两家全资股东及两家车辆挂靠公司共 6 方告上法庭,要求各方连带赔偿其全部保险赔款损失及利息,并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突如其来的诉讼让赵先生陷入巨大的经济和精神压力。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赵先生委托我所徐晓芸律师代理本案;同时,案涉两家车辆挂靠公司亦共同委托武凯律师参与诉讼。

  精准抗辩:直击核心争议,筑牢法律防线

  接受委托后,代理律师团队第一时间全面阅卷、梳理案件事实,敏锐捕捉到本案的两大核心争议焦点:

  1.保险公司行使代位求偿权的前提是否成立?赵先生是否属于保险法意义上的 “第三者”?

  2.车辆挂靠公司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

  围绕上述焦点,律师团队制定了分层递进、直击要害的抗辩策略。

  一、针对司机的抗辩:其并非适格追偿对象,且对事故无过错

  1.核心突破:赵某并非保险代位求偿的适格对象

  这是本案最关键的抗辩点。徐晓芸律师指出,保险代位求偿权的行使对象仅限于 “对保险标的造成损害的第三者”,而赵某恰恰是案涉保险的实际投保人和保障对象。 为证明该主张,律师团队多方收集固定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清晰证实:案涉货物运输险的保费实际从赵先生支付的费用中扣除,赵先生是保费的实际承担者。赵先生作为实际承运人和车辆所有人,对运输的货物享有合法的保险利益,其投保的目的正是为了分散自身在运输过程中的货物损失风险。若允许保险公司向赵先生追偿,将导致保险公司 “只收保费、不担风险”,完全违背保险制度分散风险的基本功能和公平原则。

  2.事实抗辩:赵先生对事故发生无任何过错

  针对保险公司主张赵先生承担运输责任的诉求,代理律师提交了消防部门出具的《火灾事故认定书》,排除了赵先生操作不当等人为因素。赵先生在运输过程中已尽到合理的安全注意义务,对事故的发生不存在任何过错,不应承担侵权或违约赔偿责任。同时,律师进一步指出,保险公司主张的利息损失既无合同约定,也无法律依据,依法不应得到支持。

  二、针对挂靠公司的抗辩:挂靠连带责任不适用于本案

  针对保险公司要求两家车辆挂靠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主张,武凯律师明确提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 “挂靠人与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 的规定,仅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侵权损害赔偿案件。本案的基础法律关系是保险代位求偿权纠纷,其底层是货物运输合同关系,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两家挂靠公司并非运输合同的当事人,也未参与本次运输的实际运营,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两审全胜:法院全面采纳我方观点,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一审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我方的抗辩意见。法院认为,赵先生作为保费实际支付者和实际承运人,对保险标的享有保险利益,不属于保险法规定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 “第三者”;本案不属于道路

  交通事故侵权损害赔偿案件,亦不适用挂靠连带责任的相关规定。据此,一审法院判决驳回保险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后,保险公司不服,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期间,代理律师团队进一步完善答辩意见,针对保险公司的上诉理由逐一进行有力反驳。二审法院经开庭审理,最终作出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的终审判决。

  锦旗载誉:初心如磐,不负所托

  从一审胜诉到二审维持,历时数月的诉讼终于画上圆满句号。当事人赵先生专程送来锦旗,对德衡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给予了高度评价。他表示,在自己面临巨额赔偿的困境时,是德衡律师的专业辩护让他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一面锦旗,承载着当事人的信任与认可;一份两审全胜的判决,彰显着德衡律师深耕保险纠纷领域的专业实力与责任担当。

  德衡(潍坊)律师所保险业务部是专注于保险拒赔维权的核心专业团队,自成立以来便始终坚定站在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一方,致力于打破保险公司与普通投保人之间的信息壁垒与力量不对等。团队深耕保险拒赔维权法律服务,全国办案,在山东地区更是树立了极高的行业口碑与客户认可度,成为本地保险维权领域的标杆力量,帮助众多投保人、被保险人挽回经济损失。为切实解决当事人 “打官司难、维权成本高” 的痛点,团队全面推行风险代理模式,坚持 “先办案、后收费,胜诉再付费”,绝不提前收取高额律师费,最大程度降低当事人的经济压力与维权风险,让每一位普通人都能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

  未来,我们将继续坚守初心,砥砺前行,以更专业的法律服务、更坚定的维权信念,全力守护每一位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让公平正义在每一个保险案件中得到彰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