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4月25日,由青岛大学法学院主办,青岛大学刑民行交叉疑难案例研究中心承办,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北京德和衡(青岛)律师事务所作为支持单位的首期 “青大同堂” 法律职业系列高端培训 ——《办理贪污贿赂案件解释(二)》理解与适用专题培训,在青岛大学科创文化中心学术报告厅成功举办。

本次培训由青岛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蔡颖雯主持并致辞。蔡颖雯院长指出举办“青大同堂”法律职业系列高端培训的初衷,为落实青岛大学“立足青岛、融入青岛、服务青岛”的服务地方发展要求,结合法学教育与法律实务职业共同体的自身规律,以及公检法律同堂、检律同堂、监检同堂等系列成功实践做法,充分发挥大学法学院这一平台在法律职业共同体成长方面所具有的独特的包容性。“青大同堂”法律职业系列高端培训,将围绕国家新颁布法律、司法解释以及法律理论与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等,邀请参与国家立法与司法解释、以及相关理论与实务领域的权威专家,面向青岛法官、检察官、监察官、警官、仲裁员、公证员、律师、企业家等群体,进行系列高端专题讲座活动,将“青大同堂”打造成青岛、山东、乃至全国有影响力的法学院服务地方的高端品牌。

本次培训特邀最高人民法院原刑二庭庭长、全程组织并参与《办理贪污贿赂案件解释(二)》起草工作的王晓东担任主讲专家。授课中,王晓东庭长结合司法解释出台背景与制定过程,围绕条款核心内涵、新型腐败行为认定、证据审查规范、非公职务犯罪界定、财物追缴等关键内容,结合典型实务案例深度解析,精准剖析司法实践中的热点难点,助力实务工作者准确把握、正确适用司法解释相关规定。

圆桌论坛环节由青岛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董桂武主持,王晓东庭长与资深监察官、检察官、法官、律师代表齐聚一堂,聚焦司法解释适用中的实务痛点、难点深入交流、凝聚共识。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党委副书记、一级律师姜保良代表律师参与圆桌讨论,指出《办理贪污贿赂案件解释(二)》的出台对律师实务工作的指导意义,并从贪污贿赂案件辩护的角度,提出自首、立功、非公职务犯罪等在司法实践中法律适用难点问题。

自由互动环节,参会人员踊跃提问、积极探讨,王晓东庭长现场细致答疑、精准解惑,整场培训学习氛围浓厚,交流务实高效。

作为本次培训的支持单位,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北京德和衡(青岛)律师事务所全程参与活动策划与组织保障。本次活动作为“青大同堂”法律职业系列高端培训的首期,旨在推动落实中共中央印发的《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 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十条意见》等文件确立的“建立在职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同堂培训制度”的要求,促进法官、检察官、监察官、律师等法律职业统一执法司法理念与证据裁判标准,有效提升贪污贿赂案件办理质效,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未来,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北京德和衡(青岛)律师事务所将持续深耕专业化建设,积极参与高端法律培训与学术交流活动,助力提升区域法律实务水平,为法治青岛、法治山东建设贡献坚实专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