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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刚律师走进青岛华合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解读新海商法拆解货代行业法律风险

2026-04-09

  2026年4月8日,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国际发展委员会副主任、青岛大区常务副主任、海洋经济与海事海商业务中心总监李刚律师,受邀走进青岛华合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开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专题普法分享会。本次分享聚焦 5 月 1 日正式施行的新法中目的港无人提货的核心条款调整,结合货代行业经营痛点量身定制法律风控策略,为青岛华合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的业务骨干们带来了一场兼具专业性与实操性的法律盛宴,助力企业精准应对新规挑战、筑牢合规经营防线。

  本次专题分享紧扣货代行业实际经营需求,以 “新法解读 + 风险防控 + 案例分析” 为核心脉络,全方位拆解新海商法落地后货代企业面临的法律变局与应对路径。在新法解读环节,李刚律师精准提炼了此次海商法修订中关于目的港无人提货责任规则的核心变化:将责任主体从 “收货人优先责任” 转为 “托运人原则责任”。李刚律师特别强调,新法下行业形成 “谁订舱,谁兜底” 的全新共识,货代企业若以自身名义向船公司订舱,即便为纯代理操作,也会被认定为 “契约托运人”,面临境外客户弃货后船公司直接境内追偿的巨大风险,过往 “货交船即自由” 的模式成为历史,行业风控迎来全新要求。

  针对新规下货代企业的核心风险点,李刚律师从实务角度为青岛华合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的员工们提出了四大可落地的核心风控策略,为企业筑牢法律防线。

  在案例分析环节,李刚律师结合青岛海事法院多式联运合同纠纷案、鲅鱼圈法院运输合同纠纷案等典型司法案例,深入解析了货运代理人、实际承运人、多式联运经营人的法律身份认定标准,明确了不同身份下的责任范畴、追偿路径及裁判要点。通过复盘案件中因身份界定模糊、流程操作不规范导致的责任承担问题,李刚律师提醒在场员工,在日常业务中要规范操作流程、完整留存证据,精准界定自身法律身份,避免因细节疏漏承担额外赔偿责任。

  分享过程中,青岛华合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的员工们积极互动,就日常业务中遇到的订舱操作、合同签订、风险防范等实际问题向李刚律师请教,李刚律师结合新法规定与实务经验逐一细致解答,现场交流氛围热烈。参会员工纷纷表示,本次分享内容紧贴行业新规与企业实际,既厘清了新海商法的核心法律要点,又掌握了可直接落地的风控方法,有效提升了企业对新法的理解与风险识别能力,为后续业务合规开展提供了重要的专业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