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和青岛市人民检察院《青岛市检察机关听证员库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听证员选任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等情况,经青岛市人民检察院研究决定,选任50名同志为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聘期三年。
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常务副主任、高级权益合伙人刘向东及党委青年委员、联席合伙人李冬昀,北京德和衡(青岛)律师事务所联席合伙人王亓艳受聘担任听证员。


本次听证员选聘经过严格的推荐、筛选和审查程序,听证员队伍专业背景多元、实践经验丰富、立场客观公正。德衡、德和衡律师将以此次获聘为新的起点,发挥专业优势,深入学习检察业务知识,在听证工作中恪尽职守、积极建言,以专业素养和公正立场助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