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宣传解读,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10月25日下午,即墨区环秀街道办事处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宣讲活动,山东德衡(即墨)律师事务所主任于德尧律师受邀作主题授课。环秀街道办事处各农村社区书记、社区主任、包村干部,自然村支部书记、理事长、会计参加宣讲活动。
2024年6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该法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于德尧律师作为青岛市即墨区政府法律顾问,在政府相关部门的部署安排下,积极参与到这部新法普法宣讲的活动中。
宣讲活动中,于德尧律师结合案例及具体法条,对农村集体经济成员身份的认定、丧失以及权益保障进行了详细讲解,其中对公务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剔除、农村集体妇女权益的保障等方面进行了重点讲解。
通过本次宣讲活动,对环秀街道办事处推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规范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具有深远影响。提高了村社干部管理水平,加深了基层对新法律的理解与掌握,为环秀街道办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依法依规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推动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支撑。
律师简介
于德尧律师,青岛市即墨区政协委员,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首席联席合伙人、山东德衡(即墨)律师事务所主任。
曾担任某大型公司总经理和负责人,有着丰富的管理和经营经历,结合多年从事律师实务经验,完美将公司实际经营问题与相关法律知识和律师从业实务充分结合,加上严谨敬业的工作态度,其律师服务工作得到客户的充分肯定。于德尧律师现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已成功代理千余起诉讼、非诉案件,在执业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办案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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