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9日一早,有当事人远道来所,特向山东德衡(烟台)律师事务所张丽娜律师表示感谢,并赠送题有“经验丰富,业务精湛,法务精英,金牌律师”的锦旗一面。经过了解,今年9月14日张丽娜律师律师代理的一起刑事案件喜获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
“故意伤害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中较为常见的一种犯罪。行为人构成故意伤害罪,不但要求客观上造成了他人轻伤以上的结果,还要求行为人具有伤害他人的故意。”司法实践中,对于故意的认定,不同的办案机关也会存在认识上的偏差;尤其是在间接故意和过失的区分上,往往难以形成完全统一的观点。这就要考验辩护律师的研究深度和办案能力。
张丽娜律师代理刘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时,该案侦查机关即将移送审查起诉。待检察院收到该案后,张律师迅速前往阅卷,积极与主办检察官沟通,了解具体案情以后,多次与主办检察官积极沟通,在检索归纳全国同类型案件的处理结果后,通过充分分析、论证向检察院递不起诉的法律意见书,最终赢得了办案人员的认同。该案经检委会讨论之后,充分考虑本案案情,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书》。
在案件之外,张丽娜律师协调检察院积极促使双方和解,也最终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充分化解双方矛盾,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张丽娜律师在此案中展现出的卓越的专业素养和高效的业务能力,获得了当事人刘某及其家属的极高评价。
这面锦旗,不仅代表了当事人对德衡(烟台)律师所法律服务质量的肯定,更体现了德衡律师对“专业专心,专才专注”服务理念的履行。未来,全体德衡律师将继续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引领下,积极践行“人民律师为人民”理念,深入参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竭诚为群众排忧解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