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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和衡齐鲁法律讲堂第十二期——新公司法主题系列讲座之公司资本制度革新在济成功举办

2024-04-03

  日前,由济南市银企协会、德和衡研究院主办,北京德和衡(济南)律师事务所、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德衡公司业务中心承办的“洞悉变革·赋能未来:新公司法主题系列讲座(第一讲)——公司资本制度革新”暨“德和衡齐鲁法律讲堂(第十二期)”在济南成功举办。

  面对新时代带来的挑战与机遇,本次活动紧跟我国法律制度改革的步伐,特别策划了新公司法主题系列讲座,共计三期,首场聚焦于解析我国最新修订的公司法中关于资本制度的重大革新。活动目的在于引导并助推企业界、法律界乃至社会各界对新型资本制度形成更全面、深入的认识,并付诸实践应用。活动由德和衡研究院济南分院院长、德和衡(济南)律师所主任段志刚主持。齐鲁银行、济南市银企协会负责人等现场参会,线上逾5000人次观看。

  开场致辞

  齐鲁银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济南市银企协会会长葛萍在致辞中表示,《公司法》是与企业经营发展紧密相关的一部法律,修订公司法对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备受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本期讲座通过专业精辟的解析和实战案例的剖析,让我们对新型资本制度有更全面、更深入的理解,为企业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市场活力,提供更丰富的选择。

  管理合伙人、德和衡&德衡济南大区主任刘健在致辞中表示,新《公司法》的出台,是国家对市场经济法治化、现代化进程的重要推进,也是对企业运营环境的一次深度优化。它不仅反映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趋势、新需求,更承载了对企业治理结构、权益保护、市场准入等关键领域的重大改革。因此,深入学习、准确理解和全面贯彻新《公司法》,对于每一位参与者,乃至整个公司的长远发展,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主题分享

  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公司业务中心执行总监周华以《新<公司法>资本制度十大亮点解读》为主题,详尽剖析了新公司法中的重大变革,包括但不限于认缴出资期限的新增设定、股权与债权出资方式的确立、股东出资速到期制度的建立以及股份公司授权资本制的引入等重要内容。

  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高级联席合伙人张霞以《新<公司法>对企业投融资的影响》为主题,从股东出资、主要股东优先权、公司治理结构、董监高及控股股东实控人责任、投融资交易等多个层面阐述了新公司法对企业运作的具体影响。

  北京德和衡(济南)律师事务所联席合伙人卢震以《新<公司法>背景下债权人权益保障》为主题,探讨了新公司法与执行相关的最新规定,以及如何在新规定下实现高效执行的问题。

  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高级联席合伙人姬生俭以《新<公司法>视角下的公司减资规则》为主题,系统讲解了公司减资的必要性、类别划分、操作程序以及违法减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内容。

  互动交流

  互动交流环节,现场观众踊跃参与,针对日常经营中遭遇的各类公司资本制度相关纠纷问题,直接向台上四位深谙公司法领域的权威律师发起提问。四位律师凭借深厚的专业素养与丰富的实践经验,逐一给予了针对性极强且精确到位的解答,不仅解决了听众的实际困惑,也进一步深化了参会者对公司新资本制度的理解与应用,切实达到了赋能企业发展、提升法制观念的目标。

  总结点评

  高级权益合伙人、德和衡&德衡济南大区常务副主任王同刚在点评中高度肯定了此次讲座对于理解和运用新公司法资本制度变革的积极促进作用,并对未来两期讲座寄予厚望,期待能进一步深化对新公司法的探讨与解读,为中国法治建设和企业合规运营提供更强大的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

  合影留念

  本期讲座兼具高度与实践价值,不仅提升了参会人员对公司法资本制度变革多的认知水平,也为促进济南地区乃至全国的企业合规运营、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持。德和衡(济南)律师所、德衡(济南)律师所将持续深耕新《公司法》研究,助推企业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下一期新公司法主题讲座将围绕“公司治理与股东权利”展开,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