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衡资讯

响应CEPA 并广受香港媒体报道的山东 律师

2003-08-20

  2003 年8 月20 日,香港《大公报》A8 版以《山 东代表称将带来崭新服务理念——两地律师均受惠 CEPA》为题对两地律师经验交流会进行了详细报道, 并刊登照片。报道称:山东律师团团长山东德衡律师 事务所合伙人会议主席栾少湖在谈到CEPA 给内地律 师业发展带来的全新服务理念时表示:“与香港律师 业相比,内地律师业发展才二十年,与国际接轨亦是 近十年的事情,比香港业界年轻。在本港律师事务所 工作十多天来,本港律师的工作效率和专业精神令人 敬佩,值得内地律师学习。CEPA 落实后,香港业界 到内地发展十年对内地的律师业所带来的启示多于竞 争。目前,山东律师业缺乏非诉讼专业服务经验,香 港业界在融资、房地产等非诉讼服务领域的经验可为 内地律师带来新的理念和新的工作方式”。至此,合 伙人会议主席栾少湖成为香港媒体报道的山东律师第 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