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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方杰主任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020-01-02
       日前,全国妇联下发《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济宁市孙方杰律师被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据悉,孙方杰是济宁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律师代表,山东省共5位律师获此称号。这是一份很高的荣誉,它承载着济宁律师同仁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事业的累累硕果,更是对孙方杰律师为济宁市妇女儿童维权事业所做无私奉献的褒奖。
       孙方杰律师履职于山东德衡(济宁)律师事务所,担任该所行政管理主任。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孙方杰为妇女儿童事业倾注了大量心血,她以律师身份担任着济宁市妇女联合会公益讲师、齐鲁巾帼维权志愿者、全国“关心下一代讲师团”讲师、济宁市法律援助形象大使。作为一名妇女儿童维权律师,在帮助妇女儿童维权的道路上,无时无刻不在践行着公益、无私、担当和奉献。  



       至今,孙方杰律师累计无偿承办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案件五十余件。 孙方杰律师将学校作为青少年普法教育的主阵地,送法进校园,几乎走遍了济宁市所有的中小学校,累计为校园普法一百余场次。为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孙方杰走遍了济宁市十二县市区的所有妇联组织,为妇女同胞讲法说理。为反对家庭暴力,孙律师拿起法律武器,为多位妇女同胞向法院申请了人身保护令。  
 


 
 



       此次,全国妇联授予孙方杰律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可谓实至名归,更是对济宁市全体律师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激励和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