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一声声铿锵有力的誓词,既是员额法官忠于国家、忠于宪法、忠于人民的庄严承诺,也承载着烟台中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初心和使命。

阎锋主任作为人大代表听取了烟台中院江敦斌院长的工作汇报,视察了烟台中院的执行指挥中心,参观了院史展览馆。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