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en Cao先生依据其多年实务经验,客观务实地介绍了澳洲上市业务与其他资本市场同类业务相比所具有的优势,并就上市条件、成本、风险、目前我国政府鼓励企业海外上市的相关政策等解答了企业的提问。

6月14日,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高级合伙人杨培银主任与张美萍主任、Ken Cao先生等一行赴淄博,与齐鲁股权交易中心高层管理人员就我国区域性资本市场发展现状、境内企业赴澳洲上市等主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本次分享交流活动得到了山东德衡(潍坊)律师事务所的鼎力支持,充分展现了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和德衡(悉尼)律师事务所强大的专业实力,受到了潍坊市潍城区金融办、齐鲁股权交易中心和到会代表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