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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衡潍坊所环保法律服务团队代理的山东金岭化工案入选最高法院环境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2017-07-03
       2017年3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环境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新闻通气会,发布了10起环境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其中由我所环保团队代理的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诉山东金岭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大气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法环境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之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通报,这次发布的十个典型案例涉及社会组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主体资格,污染大气、水等具有一定自净能力的环境介质的责任承担,饮用水源保护,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公用事业单位和生产者超标排放的法律责任,以及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审理等热点、难点法律问题。人民法院通过这些案件的审理,对环境公益诉讼审判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探索和回应,对于统一裁判标准,完善审理规则起到了较好的指导作用。        德衡潍坊所环保法律服务团队自成立以来,与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团队负责人朱全胜律师带领下,团队成员张兴维律师、刘雅雯律师等先后成为绿发会、自然之友、中华环保联合会等公益机构的志愿律师,多次参与公益机构的案源调查、案件论证以及证据收集活动,先后代理了多起环保公益诉讼案件,以自身实际行动维护了社会公益。     附:环境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案例1:江苏省泰州市环保联合会诉泰兴锦汇化工有限公司等水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 案例2: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诉宁夏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腾格里沙漠污染系列民事公益诉讼案 案例3:中华环保联合会诉山东德州晶华集团振华有限公司大气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 案例4:重庆市绿色志愿者联合会诉湖北恩施自治州建始磺厂坪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水库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 案例5:中华环保联合会诉江苏江阴长泾梁平生猪专业合作社等养殖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 案例6: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诉山东金岭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大气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 案例7:江苏省镇江市生态环境公益保护协会诉江苏优立光学眼镜公司固体废物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 案例8: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检察院诉徐州市鸿顺造纸有限公司水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 案例9: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人民检察院诉贵州省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丁旗镇人民政府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 案例10:吉林省白山市人民检察院诉白山市江源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白山市江源区中医院环境行政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