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系全国首家获批的市级AMC,因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弥补地方金融体系不足的需要,决定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进行增资。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集团合伙人张景盛律师、张文一律师接受委托,就非公开协议方式增资向青岛市国资委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青岛市资产管理公司增资扩股后,引进了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地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3名股东,将注册资本金由10亿元扩大至30亿元,提升了公司的资本实力,拓宽了公司的业务领域。青岛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次增资是《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公布后青岛市国资委批准的首家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进行的国有资产交易。
2016年12月16日,青岛市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在八大关宾馆会议中心举行增资揭牌暨战略合作签约仪式。青岛市政府副秘书长万建忠以及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国企主要负责人、业界人士等百余名领导和嘉宾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