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山东德衡(青岛西海岸经济新区)律师事务所承办的黄岛区大场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业务进入到收尾阶段工作。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是响应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1号文件等有关三农问题的政策规定,通过改制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黄岛区作为全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试点区,这项工作的完成将为改制积累经验,也将更好地推进我区农村城乡一体化的进程,为农民带来更多福祉。
德衡西海岸律师所自2016年3月份承接此项业务以来,专门成立了 “大场镇2016年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组”,该工作组由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德衡西海岸律师所管理主任杜祖乐、房地产法二部主任杨钟三、争议解决部主任王勇率领柴燕、李润民、邢晓晓、刘源等共八名专业律师组成,并分成四个小组分别负责各村改制各项具体工作的开展。期间,我所律师积极发挥专业、专心、专才、专注的工作品质,配合镇村部署,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改革建言献策,所提建议得到村镇、其他律所的肯定并落实到了改革实践中。
2016年11月14日至17日,改革工作小组成员进入到塔山店子、胜水西北、金头岭、幸福村等村庄组织召开社员大会,表决通过了合作社章程、社员代表、理事、监事组成人员,律师依法制定了详尽的选举、投票办法,进行了全程录像,做到了程序透明,结果公开,顺应民意。社员大会的圆满召开,为合作社的注册、股权证的发放奠定了基础,为改革的成功做好了最后的铺垫。至此,律师参与改革的主要工作基本完成,预计改革工作将在12月底全部结束。
在此项产权制度改革业务中,我所律师的专业知识和敬业精神得到了镇党委、管区领导和村两委、村民的高度认可及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