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下午,山东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在青岛召开“法学职业改革背景下法学研究生学术能力与实践能力培养”研讨会,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主席栾少湖律师出席并做“法学研究生教育重在学术能力培养”的主题发言,受到烟台大学校长兼研讨会会长房绍坤教授等与会者的好评。
栾少湖律师自2004年担任青岛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以来,先后培养毕业的法学(法律)硕士有:劳谦(2004级);徐红亮、高涛(2005级);侯旭艳(女)、张勇、刘超(2006级);王慧(女)、曹健、焦栋(女)(2007级);孟强、郎平(女)(2008级);戎燕茹(女)、赵闯(女)、刘小丹(女)、王玲(女)、阮元成、刘建平(2009级);贾立超、赵超、李岩(女)、魏伶(女)(2010级);纪雪(女)、刘小庆(女)、周小蓉(女)(2011级);朱友欣、高艳丽(女)(2012级);王瑕(女)、侯伟(女)(2013级)。
另外,栾少湖律师还兼任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研究生兼职导师和山东财经大学兼职教授,为法学研究生学术能力与实践能力的培养作出了一位资深法律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