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前湾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筹建的青岛青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正式通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进入筹建阶段。
青岛青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是青岛首家以直接租赁业务为主,辅以售后回租、供应商租赁等多种租赁业务品种的金融租赁公司。该公司的设立,符合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的需要,可以有效解决蓝色经济融资需求大、市场风险集中等问题,将是完善山东省金融服务体系,支持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支持国家海洋发展战略实施的重要举措。
受青岛银行委托,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胡明、侯继山、高晓洁律师为青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的设立申请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并将继续提供全程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