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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少湖出任中国刑诉法学会刑辩委副主任 毛洪涛徐红亮作“认罪认罚从宽”主题演讲

2016-05-24

       5月22日,中国法学会刑诉研究会在北京举行刑事辩护委员会成立大会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律师”研讨会。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苏军、全国人大法工委刑法室主任王爱立、中央政法委法治建设室副主任孙晓芳、公安部法制局局长孙茂利、司法部社区矫正局局长姜爱东、国家安全部法规局副局长张青、国家法官学院院长黄永维、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蒋惠岭、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厅长陈国庆和来自国内各大法学院校的专家学者教授以及律师代表等120余人出席参加。        会上,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主席、全国律协刑委会副主任栾少湖与全国律协刑委会副主任顾永忠教授、侯凤梅律师三人被选任为刑辩委副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王敏远教授被选任为刑辩委主任。


       会议围绕着“认罪认罚从宽”刑事政策的贯彻实施展开了热烈讨论研究。著名刑诉法教授、专家陈卫东、王新清、谭世贵、陈永生、李玉华、刘万奇、张品泽、冀祥德、左德起、宋英辉、张建伟、汪建成、卞建林、左卫民、邱兴隆、顾永忠、王敏远、戴玉忠等与司法官员、专家李少平、孙谦、张苏军、王爱立、陈国庆、黄太云、王守安、王建平、张青等以及著名刑辩律师李贵方、陆咏歌、张燕生、马虎成、栾少湖、陈贞学、侯凤梅、张金龙、毛洪涛、郝春莉、柴冠宏、徐红亮、王兆峰等先后作主题演讲或点评发言。        在研讨发言中,来自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并同为全国律协刑委会委员的栾少湖、毛洪涛、徐红亮三位律师一致认为:1、认罪认罚从宽刑事政策应当尽快上升为法律制度,并贯穿于侦查起诉审判执行全过程,覆盖适用全部轻罪重罪;2、“认罪认罚”的主体只能是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自己,而不是律师。在认罪认罚环节,律师的作用仅限于释明法律与力促司法机关从宽处理;3、“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但并不是说“不认罪不认罚”就要从重处理。其观点引起若干共鸣附和。




       最后,栾少湖副主任主持闭幕式并感谢中国法学会及刑诉法学会和全国刑事专业的专家教授学者长期以来对刑事辩护律师的帮助与关爱,希望刑诉法学会刑辩委能与全国律协刑事委团结协力,优势互补、相辅相成,共同为推进尊重与保障人权法治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段志刚、张兴宽、刘昌玉、周金才、杨琢孔也应邀参加本次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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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少湖出任中国刑诉法学会刑辩委副主任,毛洪涛、徐红亮作“认罪认罚从宽”主题演讲  鲁网法制  2016-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