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自本年度6月份接受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的委托之后,立即成立立法后评估工作项目小组。项目小组制定了科学的评估工作方案,经过文献资料的收集与整理、问卷调查、实地调研以及座谈、咨询、论证等程序,最终形成立法后评估报告,同时制作了《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修法建议稿》。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才利民听取工作汇报后对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的工作给予充分的肯定和高度评价,认为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做的评估报告及修法建议完成的非常好,对以后的《条例》修改具有很重要的参考作用。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李春田对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本次立法后评估工作也给予高度评价,认为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本次评估工作方法科学、规范,通过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在对大量基础数据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做出的评估结论,保障了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这次立法后评估工作的出色完成,在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多次接受委托立法等业绩上又增添了靓丽的一笔,也为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为政府部门立法、修法领域提供法律服务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