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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衡律师集团在北京向记者通报律师执业权益受侵犯事件

2014-09-19
    9月18日下午,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在北京召开记者会,集团合伙人会议主席栾少湖就有关政法媒体和律师界关注的山东德衡律师所杨律师执业权利遭济南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个别干警不法侵权的过程进行通报:2014年9月17日中午,杨律师为准备在山东省高院已立案待开庭的一起经济纠纷案,在委托人亦即法律顾问单位方业务经理和法务人员的引导陪同下,在北京某宾馆与案内证人王则某见面,拟作询问证人笔录和确认书证材料等律师正当的调查取证工作。与证人见面尚不到一刻钟,数名济南公安神兵天降,对王则某宣布因涉嫌合同诈骗犯罪予以刑事拘留,同时对在场的委托方业务经理、法务与杨律师进行身份检查。当听说杨律师的《律师执业证》在其本人居住的宾馆房间时,几位警察要求随杨律师去其客房查验。进入杨律客房后,警察直扑桌上笔记本电脑,声称内有涉嫌犯罪证据予以扣留,杨律师据理力争,竟被济南警察连人带证及笔记本电脑、提包一起带至北京市和平街派出所予以所谓“盘查”讯问逼证,杨律师坚持不屈、依法抗争,但无奈警方一边拖延一边硬从被其扣押的电脑中下载走几乎全部内存资料。直到当晚21时,才将笔记本电脑、提包、《律师执业证》和身份证归还杨律师,并将杨律师交还给一直等在派出所门外的集团北京办公室同事......
    栾少湖律师在记者会上严肃指出:这是一起侵害律师合法执业权益的恶性事件,济南市公安经侦支队个别干警知法犯法、肆意妄为,其行为必须被制止和受谴责处罚。在回答到会的国内著名杂志《民主与法制》记者提问时,栾律师指出济南公安个别干警的违法行为有三:一是以查验律师证为名,闯入杨律师私人居住客房抢夺桌上笔记本电脑,并强行下载窃取其中全部内容,严重侵犯了律师为客户保密和私宅、私有物品、商业秘密与个人隐私不得侵犯的法律规定;二是对杨律师查验身份盘查长达九小时以上,其间极尽威吓逼诱,不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与规范;三是本所谓合同诈骗刑案与山东省高院正在审理的经济纠纷几乎是同一事实理由、同一当事人群、同一法律关系,在省高院未因发现犯罪移送、原告未撤诉情况下,济南公安经侦队有明显徇私插手已被法院立案确认的经济纠纷帮对方取证之嫌。在回答到会的国内著名政法报刊《法制周末》记者提问时,栾律师着重强调:律师执业权利受国家宪法与法律特殊保护,因为律师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公民法人合法权益和促进法治进步、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律师对当事人、客户提供的证据资料的保密和保护是其完成执业任务的最重要工作方法。通过这起事件折射出国家立法上的空缺和警察执法人员观念上的空白,令人沉痛、发人深思。
    记者会上,参会律师与媒体政法记者纷纷呼吁国家最高政法机关应当关注和及时纠正这起严重侵犯律师合法执业权益的“9.17”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