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1月9日-15日,山东德衡律师所支持杜祖乐律师作为山东省唯一一名律师参加中国政法大学环资研究和服务中心联合主办的“环境法律实务研习班”并成为环境维权志愿律师。
◎2004年9月,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兵律师和冯飞律师代理青岛齐润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环境侵权纠纷案件,赢得案件全面胜诉。
◎2005年7月,杜祖乐律师接受青岛胶州洋河镇某村民因地下水污染的电话求助,为其提供了咨询法律服务。
◎2006年-2009年,德衡律师合伙人王晓玲、侯继山律师代理天津市南洋胡氏家具制造有限公司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件的一审、二审和重审一审,最终将争议双方矛盾化解。
◎2008年12月9-12日,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事务所指派北京合伙人王海军律师及青岛杜祖乐律师参加第二期研习班,王海军律师成为环境维权志愿律师,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事务所受聘成为中华环保联合会环境维权志愿律师事务所。
◎2009年7月,杜祖乐律师接受德衡集团指派赴青岛莱西市牛溪埠街道就某私营企业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事件进行调查,并与当地环保部门进行交涉,为部分村民提供法律帮助。
◎2009年9月,王海军和杜祖乐律师接受中华环保联合会的指派,参与山东莱州市三山岛港口铝镁矿粉粉末污染大气的调查和维权。
◎2009年8月,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徐祥民教授加入德衡集团,担任海洋环保法首席顾问律师。
◎2009年5月杜祖乐律师接受德衡集团的指派对胶州市九龙镇当地输油管道爆裂污染当地土地一事进行了实地调查,并与当地镇政府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实地取证,为当地居民和部分企业提供了相关法律咨询服务。
◎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虞海升律师撰写的《“拥湾保护、环湾发展”战略下的排污权交易法律问题初步研究》获青岛市法学会2009年重点课题立项并顺利结项。
◎2010山东德衡律师所,为山东肥城某公司CDM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2010年5月,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虞海升律师撰写的《试谈我国推行排污权交易的障碍与对策》获青岛市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法制论坛征文一等奖;杜祖乐律师撰写的《论我国环境执法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和《论环境刑事案件中严格责任的设立》同时分获二、三等奖。
◎2010年6月杜祖乐律师撰写的《从环境侵权及法律救济谈我国环境立法之完善》发表在中国法制出版社《侵权责任法律师实务(第1辑)》
◎2011年8月10日,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王海军律师接受中华环保联合会的委托,在康菲渤海漏油一个月后,即向国家海洋局致律师函,要求国家海洋局承担起环境损害生态赔偿的责任,否则中华环保联合会将提起公益诉讼,向康菲渤海漏油打响维权第一枪。
◎2011年8月30日,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王海军律师在给国家海洋局寄发律师函后再次发出《律师建议函》,建议引入第三方堵漏以及按日累加处罚的意见,该建议被新环保法修订案予以采纳。
◎2011年11月杜祖乐律师应邀参加中华环保联合会在上海举办的环境法研习班。
◎2011年12月17日,德衡律师合伙人李刚和杜祖乐律师参加山东省律师协会举办的“海事海商及海洋环境法律实务”,学习和讨论油污损害等海事法律前沿知识。
◎2011年12月-2012年7月,杜祖乐律师接受中华环保联合会的指派,代理日照市某韩资企业大气污染损害赔偿案,为37户蚕农赢得了赔偿。该案成为日照当地第一起环境污染案件,并以胜诉告终。
◎从2012年5月开始,杜祖乐律师接受中华环保联合会的指派,先后多次到山东省潍坊昌乐就潍坊市乐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商品猪养殖场地下水污染事件的调查取证,配合环保联合会,最终将污染8、9年之久的养殖场停业,并敦促和监督其修复当地受污染鱼塘和土壤,改善了当地的生态环境。
◎2012年6月,杜祖乐律师接受中华环保联合会的指派到潍坊市坊子区,就当地村民王某受邻近公司雷蒙机噪声污染损害、粉尘致害一事,提供法律帮助,协助村民敦促当地环保部门进行现场监测。
◎2012年9月,杜祖乐律师因在环境维权中的表现突出,作为国内19名受邀律师之一参加中华环保联合会在北京举行的环境法律高级培训班。
◎2013年2月25日,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主席全面介与渤海蓬莱19-3油田漏油污染海洋的环保维权工作。随后2月27日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汤华东博士和孙鹏律师就“康菲(中国)蓬莱19-3”复产一事,向国家海洋局和发改委提交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康菲复产所依据的环保监督检查核准文件,拉开了全面公益维权的序幕。
◎2013年4月12日,汤华东律师收到国家海洋局补充漏发的“关于蓬莱19-3油田开发生产整改及调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核准意见的批复”。
◎2013年4月16日下午“康菲渤海漏油索赔追责与复产问题法律研讨会”在北京举行。著名法学教授贺卫方、熊文钊、刘莘、王万华、耿焰,点睛网刘卫主编,中华环保联合会著名环境维权人士马勇、著名刑辩律师杨金柱、知名公益维权律师贾方义、霍志健律师和全国律协常务理事、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主席栾少湖发起并联合倡议与会的50余位专家教授和律师联名公开致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土资源部,呼吁公开渤海新油污产生真相。
◎2013年4月16日,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正式开通律师公益网站http://gongyi.deheng.com.cn,以此作为法律公益平台,推动法律人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倡导理性依法维权,汇聚正能量,向社会传达法律好声音,为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文明社会鼓与呼。
◎2013年4月18日上午,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以特快专递形式,将包括贺卫方、杨金柱、贾方义、马勇、栾少湖、熊文钊、刘莘等49名教授、专家与律师联名签署的致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致最高人民检察院曹建明检察长和致国土资源部姜大明部长的三封公开信寄出。
◎4月22日至24日,德衡集团主席栾少湖律师连发十条微博致美国康菲石油中国公司,力劝康菲公司向四川雅安地震灾区捐款,向被其严重污染的渤海加大赔偿与补偿,并改变渤海溢油事故后拒赔山东天津的抵赖态度,敦促其增投更多资金或新设“中国国土资源生态恢复援助基金”。
◎2013年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黄晟律师撰写的《海洋环境保护刑事责任制度完善》获得第十一届华东律师论坛二等奖。
◎2013年5月3日,德衡(上海)律师汤华东博士收到国家海洋局公开的蓬莱19—3油田环评报告书(简本),康菲维权获得阶段性胜利。
◎2013年5月7日,中华环保联合会督察诉讼部部长马勇、宋杰彬访问北京德和衡律师所。集团合伙人会议主席栾少湖、集团合伙人王海军、季成与马勇部长等就环境公益诉讼及渤海湾漏油事件等相关情况交换意见,并就下一步工作进行讨论。马勇部长代表中华环保会对德衡律师长期致力于环境保护表达敬佩与感谢。
◎2013年5月,杜祖乐律师就潍坊市乐港公司污染案件,代理中华环保联合会向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诉法修订后国内第一起向地方普通法院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但因环境公益诉讼主体资格问题受阻。
◎2013年6月8日中华环保联合会委托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海军律师和徐红亮律师向公安部等提出刑事报案,要求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蓬莱19-3漏油事故中康菲中国公司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2013年 6月8日,山东部分渔民委托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刚律师和张兴宽律师向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天津海事调解中心递交“民事索赔调解申请书”,要求两公司对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造成的申请人绝产减收损害后果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索赔总额为2198.5万元。但遭康菲公司和中海油拒绝。
◎2013年6月25日,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汤华东博士要求农业部公开康菲渤海赔款收支明细。因汤博士先后十余次就康菲污染渤海向国家海洋局、商务部、发改委和农业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被业内外称为最具社会责任的“非环保专业律师”。
◎2013年6月27日,山东德衡(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徐红亮、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海军正式通过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登录“举报中心”,填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线索登记表”,正式向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及北海监测中心领导和责任人员涉嫌构成“环境监管失职罪”和“徇私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2013年6月起山东德衡律师所律师李刚葛庆庆数次到山东渤海沿岸进行维权宣传。2013年7月1日开始代理污染受损渔民陆续向青岛海事法院提交起诉状300余套(份),法院接收立案材料审查通过,并通知补交诉讼请求相关证据。
◎2013年6月开始,北京德和衡律师所刘克江主任和张兴宽、戎燕茹律师先后多次到天津渤海沿岸走访宣传环境损害维权,经过交涉当面立案仍遭拒绝,遂7月10日以康菲中国公司和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为被告将符合起诉条件的107位渔民的诉状提交非到天津海事法院申请立案,并于7月17日致函海事法院依法作出对该案受理与否的决定。
◎ 2013年7月3日,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汤华东、孙鹏两位律师执着的向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寄出要求公开污染渤海油指纹鉴定报告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其公开所谓油指纹鉴定的整个过程与结果。
◎2013年7月23日至26日,集团合伙人李刚律师在北京参加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举办的“律师服务生态文明建设高级研修班”,渤海漏油维权受到律师们严重关注。
◎2013年7月29日—30日,为澄清山东渤海沿岸有关部门污化律师维权是为与渔民养殖户分赔偿款的谣言,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所属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DHH)和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Deheng)在《齐鲁晚报》及《今日东营》、《今日滨州》、《今日烟台》、《今日威海》同时刊登“免费代理渤海渔民索赔声明”,并配发“德衡律师引导渤海受污染渔民起诉康菲法律维权宣传提纲。”同时,德衡集团栾少湖主席29日在新浪微博上转发该声明与提纲时表示:渤海油污损害渔民,律师索赔追责死磕,一年不短十年不长,不信正义呼唤不回!呼吁最高人民法院责令天津海事法院、青岛海事法院立案开审渤海蓬莱19—3油田漏油污染渔民索赔案,以维护国家司法主权和渔民群众民生。
◎2013年8月2日,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王海军和山东德衡(北京)律师事务所徐红亮律师代理中华环保联合会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对国家海洋局的行政诉讼,要求人民法院依法确认国家海洋局同意康菲公司在蓬莱19-3油田恢复生产的行政行为违法。
◎2013年8月15日-16日,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美国业务部、驻华盛顿代表处与康菲漏油渔民索赔组共商境外美国诉讼索赔的可能性与可行性。
◎2013年8月19日,汤华东、孙鹏律师历经上个多月,终于收到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政府公开的渤海漏油油指纹鉴定报告,认为该报告内容混乱且漏洞百出。
◎2013年8月29日,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康菲索赔组葛庆庆律师将渤海漏油事故信息公开申请组获得的105份鉴定报告,补充提交至青岛海事法院。
◎2013年8月29日,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海军代理中华环保联合会向国家海洋局及其北海分局寄发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渤海蓬莱19-3油田漏油事故导致海底沉基油泥的数量和分布情况,尤其是山东海域的淤积情况;沉基油泥对海洋生态环境的损害评估报告及监测情况;针对沉基油泥已采取的清理措施以及将来采取的清理规划与计划。
◎2013年9月12日上午,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副局长王斌、海洋环保处副处长王茂君到北京德和衡律师所,与代理中华环保联合会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志愿律师王海军就其9月10日发出的“补正通知书”相关内容进行交流。
◎9月23日,中华环保联合会秘书长顾问吕克勤、诉讼维权部部长马勇和编辑部主任李晴访问北京德和衡律师所,看望慰问为康菲漏油污染渤海维权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律师人员,并向北京德和衡律师所授牌,聘请其担任中华环保联合会“环境维权志愿律师事务所”。并与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达成协议:即日起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将除在青岛、天津海事法院已提起索赔诉讼案外的其他渤海受污染维权主体责任移交中华环保联合会。
◎2013年10月,杜祖乐律师接受中华环保联合会的指派数次到潍坊昌邑市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地下水和大气事件进行调查取证,并与当地环卫局进行沟通,建议城市垃圾填埋场迁移远离居民区,取得成功。
◎2013年10月,接受中华环保联合会的指派,到潍坊市滨海区就潍坊天一化工公司抽取地下卤水矿污染当地居民果园、庄稼和土壤事件的法律帮助,致函催告污染企业予以赔偿。
◎2013年11月,杜祖乐律师接受中华环保联合会的委托,到烟台市开发区就烟台市危险物品填埋场大气污染事件进行调查,为当地村民提供了法律帮助,有效化解了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
◎2014年5月15-18日,杜祖乐律师接受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邀请,参加福特基金会支持的“环境公益志愿律师与环境NGOs交流研讨会”。
◎2014年5月,山东德衡(青岛西海岸新区)律师事务所聘请山东科技大学环境法博士王晓冬和中国海洋大学海洋环境法博士金银焕先后加盟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壮大环保法律服务团队。
◎2014年6月21-22日,杜祖乐律师应邀参加中国政法大学、云南大学和意大利博洛尼亚大学举办的“环境司法和环境正义”国际研讨会,并就提交的论文《环境公益诉讼的法律和生态价值》进行现场演讲。
◎2014年7月3日,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在北京举办“新环保法实施配套问题研讨会暨环境资源律师团队成立仪式”。集团合伙人会议主席栾少湖宣布:重启康菲渤海漏油公益索赔诉讼,全力突破立案难,让受害渔民养殖户感受到公平正义。
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环保团队
二0一四年七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