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15日,由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证券与资本市场团队(以下简称“证券团队”)济南办公室时佰利律师与北京办公室丁旭律师、阿贞律师、石琳律师合办的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离岸人民币债券项目圆满成功,共募集资金CNY 850,000,000。本次我们作为公司的中国律师,对包括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八家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采用银行增信方式发行境外债券的首家山东企业,在本次发债交易中共获得45个账户参与,并获得超过17亿人民币的认购量,这代表了资本市场对于中国公司信用和经营成果的认可,是中国公司在国际债券市场的重要里程碑。此外,证券团队各位律师在本次离岸人民币债发行过程中一直紧密配合和团结协作,本着专注专心的服务精神为公司提供了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获得了公司及境内外各中介机构的认可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