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15日,“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后刑事辩护新问题研讨会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2013年年会”在北京召开,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胡云腾、中央政法委政法研究所所长黄太云应邀参加,会议由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田文昌主持。本次会议重点分析、研究了当前刑事辩护领域产生的新问题,讨论、修订《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进一步推动刑事辩护的科学化、健康化发展。
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主席栾少湖和高级合伙人、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毛洪涛律师参加会议,并针对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后的新问题进行发言。
在此次会议中,栾少湖呼吁:
坚决捍卫新修订刑诉法条文和尊重保障人权修法原意,维护刑辩律师合法权益寸土不让。希望以指引律师办案为出发点,以规范为落脚点:一不给同仁加套设限;二不给自己挖坑自残;三不授人以柄误害同行;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名称应当改为《律师办理刑事案件业务指引》,防止被人误解滥用为刚性小法加害律师;将刑事律师业务范围扩大至包括死刑执行临终会见、代理申请假释减刑保外就医等刑罚执行领域;加强刑委会组织建设,专设秘书处,开设微博,把刑委会办成十几万刑事律师之家;要关心和善待所谓“死磕”律师,没有他们舍身争权,中国刑辩律师的境况一定比现在还差;各位委员对公权侵害刑事律师权益的任何事,不论具体个案还是讲话文件都应敏锐发现并发声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