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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少湖就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律师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

2013-11-21
    11月20日,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主席栾少湖出席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律师学院联合聘请客座教授仪式,自2013年11月起就任该院硕士研究生导师(聘期三年),并参加该院举办的师师双向选择活动,愉快地担任该院2013级学生的兼职导师。本次与栾少湖主席同时获聘担任本批客座教授的律师界人士还有陈有西、唐金龙、钱卫清等二十人。
    目前,栾少湖主席还担任青岛大学法学院、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等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此前,2010年11月,栾少湖曾获聘担任刚成立的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客座教授并讲授大型律所管理等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