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咨询委员会委员的主要职责包括: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参与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立法调研,对法规征求意见稿提供咨询;为市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实施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提供咨询,提出意见、建议;为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重大事项提供咨询,提出意见、建议;对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咨询、专题调研、专项视察、质询案等提供咨询,提出意见、建议;为市人大常委会、各专门委员会提出议案和督办代表建议提供咨询,提出意见、建议;探讨分析各类疑难案件、信访案件等,研究解决办法和方案;根据工作需要,其他需要咨询委员会参与的调研、咨询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