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衡资讯

最高法院等公布2012年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德衡律师集团入选多例

2013-04-26
    在第十三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最高法院发布了《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12年)》(即白皮书),公布了2012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和五十个典型案例,并首次公布今年开始评选的2012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创新性案件。
    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隽律师代理的“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郑守仪与刘俊谦、莱州市万利达石业有限公司、烟台环境艺术管理管理办公室侵害著作权纠纷上诉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2]鲁民三终字第33号民事判决书)”和北京德和衡律师所合伙人姚克枫律师代理的“天津市泥人张世家绘塑老作坊、张宇与陈毅谦、宁夏雅观收藏文化研究所、北京天盈九州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及虚假宣传纠纷案(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12〕津高民三终字第0016号民事判决书)”分别入选了2012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创新性案件与2012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50件典型案例。
    另外,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胡先明律师代理的“‘粉红大布娃娃’网络销售不正当竞争案”和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隽律师代理的“‘有孔虫’模型著作权案”也入选了山东省高院公布的2012年度山东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十大案件。
    附链接:
    2012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创新性案件名单
    2012年度山东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十大案件
    2012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50件典型案例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