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招聘
关于我们
关于我们
德衡概况
奖项荣誉
大事记
社会责任
德家同门
专业领域
专业领域
金融业务中心
基金信托与财富管理业务中心
证券业务中心
公司业务中心
环境资源与能源业务中心
合规与企业法治业务中心
行政法业务中心
企业重组与破产业务中心
知识产权业务中心
国际贸易与海关业务中心
国际业务中心
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业务中心
刑事业务中心
刑民交叉业务中心
争议解决业务中心
特殊资产业务中心
影视文娱法律业务中心
专业人员
德衡资讯
德衡观察
德衡观察
律师视点
德衡专刊
德衡专著
律所文化
德衡文化
党建园地
德衡人文
办公机构
德衡资讯
首页
>
德衡资讯
虞海升律师为客户提供<br>香港放债人牌照申请及商标注册申请法律服务
2012-12-25
近日,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香港代表处负责人虞海升律师受内地客户的委托到香港公司注册署、香港知识产权办理放债人牌照申请及商标注册申请业务。
根据1980年12月香港颁布的《放债人条例》规定,任何人在香港经营放债业务必须领取放债人牌照,牌照管理在政府公司注册处。《条例》规定,无牌经营放债业务,将被罚款及监禁,由无牌放债人贷出的款项不受法律保护。
首页
法律声明
联系我们
自助服务
电子邮件
律智荟
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
免费服务监督热线: 800-8600-880
鲁ICP备05011736号-4
鲁公网安备 370202020016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