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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衡律师为山东省博兴2012年度<br>第一期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发行提供法律服务
2012-05-23
2012年5月15日,山东省博兴县华鲁钢铁有限公司、山东远大板业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省万事达物资有限公司、山东华康食品有限公司、山东博兴华韵水业有限公司、山东蓝天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等六家企业联合发行的山东省博兴县 2012 年度第一期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告并将于本月22日开始发行,该集合票据发行规模为4.5亿元人民币,发行期限为3年。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田军律师、刘志慧律师、高涛律师为票据发行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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