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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阳明律师率台湾律师团队参加<br>台湾社团法人海峡两岸法学交流协会在大陆考察交流活动

2012-04-24
    2012年4月10日至4月14日,由台湾社团法人海峡两岸法学交流协会组织的公检法、台协、台办及企业珠江三角洲交流考察团在广东省广州市、东莞市、深圳市顺利举办,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亚太首席法律顾问刘阳明律师,以及陈璧秋律师、黄雅羚律师、黄愉程等人在协会廖正豪理事长(台湾前法务部长)的带领下全程参与交流,同时,全国台商协会常务副会长黄明智、广东省委政法委员会副秘书长李柏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徐春建、广东省司法厅厅长严植婵、广东省台办副主任蒋长芳、深圳市台办主任麦林光、深圳市台商协会会长张周源、深圳市律师协会会长张勇、东莞市台商协会辅导会长叶春荣、东莞律师协会执行会长李健豪、东莞松江湖高新区管委会也应邀出席了此次活动并发表讲话。
    本次活动的主要任务是充分了解台商在大陆的法律需求、台办协助台商之情形、大陆司法制度、实务与执业环境以及通过观摩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案件开庭了解大陆法院实务运作程序并参访台资企业艾美特电器(Aimate)等。
    交流中刘律师提出许多宝贵意见,并将由德衡律师事务所与台湾名阳法律事务所合著书籍——“两岸投资法律一本通” 赠送省政法委、省司法厅、省高院、省台办、省律协以及台商协会等领导,对两岸法学交流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