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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常松专职律师 执行主任

办公机构:

枣庄 

电话:

13963226129

工作语言:

汉语

业务领域:

金融业务中心  合规与企业法治业务中心 

业务部:

银行业务部、 合规管理业务部、

执业经历

2005年在山东龙头律师事务所实习,并在山东龙头律师事务所执业,并担任该所部门主任。
崔常松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现执业于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证号:13704200710778185 。 崔常松律师原执业于山东龙头律师事务所律师,系中国工商业联合会枣庄市市中区工商联会员,枣庄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

工作经历

2005年在山东龙头律师事务所实习,并在山东龙头律师事务所执业,并担任该所部门主任。
崔常松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现执业于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证号:13704200710778185 。 崔常松律师原执业于山东龙头律师事务所律师,系中国工商业联合会枣庄市市中区工商联会员,枣庄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

业绩及领域

崔常松律师执业以来来,先后担任过四十余家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办理各类案件1000余件,为当事人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3700余万元,1起刑事案件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获得无罪释放,3起刑事案件被告人获得免于刑事处罚。办理了在全省乃至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数起。由于工作出色,先后多次被授予优秀律师、先进工作者称号。
在执业过程中,崔常松律师注重律师业务理论研究与学习。2008年、2009年在全国律师组织的全国律师刑事辩护、建筑房地产研讨会研讨。2010年2月6日,在山东济南参加了由山东省律师协会、中国法学会组织的《侵权责任法》实施研讨会,和法律专家探讨了《侵权责任法》立法过程、具体法律条文内容及同其他法律法规相互衔接问题,并针对该法的实施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观点。2010年11月1日,参加了由中国法学会培顺中心在南京主办的“商标注册、评审、使用、管理、保护与侵权认定暨商标侵权案件审理专题讲座”。与参与会议的国家商标局专家及最高院法官进行了座谈、研讨。2012年7月23日参加了齐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举办的“齐鲁股权私募交易,暨企业挂牌”相关法律业务座谈会。就企业挂牌、股权托管、装让等相关法律适用参与了研讨。2014年3月28日参加了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举办的2014全国土地法律实暨房地产开发复杂疑难法律问题专题研讨会,就2014年土地法、房地产修法及新问题进行了研讨,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崔常松律师创办了律师个人网站《法律在线崔常松律师网》,并积极开展网上法律服务,先后受聘担《法律168 》、《律师在线》等“建筑房地产”论坛版主及论坛管理员,为网友免费解答法律咨询800余件。 崔常松律师多篇论文获得山东省律师优秀论文奖。《论刑事诉讼中非法证据排除》(《中国律师网》),《论表见代理》(《法学论文集》上——中国言实出版社),《当前形式下我国建筑房地产企业如何生存》—山东法制报。 崔常松律师在建筑房地产领域多个经典案例被中法网、中国律师网、法邦网转载,并在网上委托并办理了一家浙江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涉案标的达5000万元的工程欠款纠纷案件。

2008年办理的张某受贿再审辩护改判无罪; 2008年刘某贪污免于刑事处罚案; 2008年佟某贪污辩护再审改判减少刑期案; 2009年张某某盗窃一审辩护判决无罪; 2009李某伤害案辩护,自诉人撤诉; 2010年李某贪污案再审辩护改判无罪; 2011年王某贪污案一审辩护改变定性; 2011年代理浙江房地产开发公司上诉案,最高人民法院发回重审; 2011年代理某矿业有限公司担保合同纠纷案(标的3000万元); 2012年代理枣庄某水泥有限公司建筑合同纠纷案二审改判; 2013年代理某种业公司不正当纠纷案,该案例成功入选安徽省知识产权10大经典案例;其代理的滕州市某建安公司诉台儿庄区某镇政府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该合同的签订及履行均在上个世纪90年代,尘封20年,克服主题变更和关键证据灭失等多种障碍,经过调查取证,最终赢得诉讼。
崔常松律师始终以“委托人权利最大化来诠释法律”为执业理念。以信用为合作为基础,以此作为其执业的灵魂。遵循客户至上的原则,严格客户保密制度,以专业的法律技能,严谨的执业道德,为各类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学习与培训

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

论著

1、2014年8月在《商品与质量房地产研究》发表《当前经济环境下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如何发展》一文;

2、2014年11月在《职工法律天地》发表《试论建设工程质量责任的认定和承担问题》一文;

3、2015年9月在《法制博览》发表《我国法制权威与构建司法的构建研究》一文;

4、2016年8月在《长江丛刊》发表《论新时期法律意识的转型》一文;

5、2016年9月在《科技展望》发表《关于增设父母孽待儿童罪的研究》一文;

6、2017年2月在《魅力中国》发表《试论关于法治中国的内涵》一文;

7、2017年6月在《长江丛刊》发表《论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的区分》一文;

8、2018年11月在《法制博览》发表《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探索与思考》一文;

荣誉

中共枣庄市委、枣庄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枣庄仲裁委委员

枣庄市市中区工商业联合会会员

枣庄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副主任

02-19

新纪元 新发展 新征程——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2023年度总结表彰会圆满召开

新纪元 新发展 新征程

11-03

德衡枣庄所律师应邀为枣庄市城乡水务局举行专题讲座

发挥专业力量,全力助推水利工作高质量发展

09-04

德衡枣庄所荣获枣庄律师优秀论文评选活动“优秀组织奖”等多个奖项

枣庄市律师协会组织开展全市律师优秀法律文书评选活动,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在此次活动中荣获“优秀组织奖”,七位律师撰写的论文获奖。

07-20

德衡枣庄所2023年中总结会圆满召开

本次总结会圆满结束,参会人员对2023年下半年工作充满信心和期待

06-25

德衡枣庄所冯克法、崔常松律师受聘为第五届枣庄市党政一体法律顾问,郑均喜律师受聘市法律专家库成员

德衡枣庄所冯克法、崔常松律师受聘为第五届枣庄市党政一体法律顾问,郑均喜律师受聘市法律专家库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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