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至2013年,枣庄市公安局服务公司职员
2014年至2019年,枣庄市高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经理
2019年至2020年,枣庄广播电视台编辑
1、刘国军寻衅滋事案件,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认定嫌疑人涉嫌故意杀人罪名后,通过案件事实证据,积极同侦查机关沟通,以专业的法律意见取得了公安机关对涉嫌罪名的认定,最终以寻衅滋事罪移交检察机关起诉,在起诉阶段,通过与被害人的沟通协商,帮助嫌疑人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最终为嫌疑人争取到了有期徒刑九个月的最低刑期,获得了嫌疑人和其家人的认可。
2、徐大兵交通肇事案件,在被告人徐大兵因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并且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情况下,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积极与公诉机关沟通辩护意见,并且通过赔偿被害人近亲属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成功为被告人徐大兵争取到了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的判决结果,使被告人免受牢狱之灾。
3、李国华提供劳务受害纠纷案件。委托人因在工作中受伤,通过律师大量细致的工作跟进,为委托人争取到了最大限度的经济赔偿,获得了委托人的高度认可。
4、张继淮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委托人因交通事故受伤严重,通过律师的工作跟进,结合交通事故认定书和司法鉴定意见,对委托人的各项损失进行精确计算,在法庭上据理力争,为委托人争取到了最大的赔偿额度,获得了委托人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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