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经历
牛海军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执业近十年期间担任数十家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组织常年法律顾问;办理了大量刑事辩护、民商事诉讼案件,以及若干公司并购重组、商务谈判等非诉业务,并当选或受聘为民盟山东省委法制委员会委员、日照市第十届政协委员、日照市党政一体法律顾问、日照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日照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日照市工商联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日照市律师协会公司金融证券委员会委员、五莲县党政一体法律顾问。
工作经历
业绩及领域
1、某石油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在侦查阶段出具不构成犯罪法律意见书,被办案机关采纳,撤案结案。
2、王某涉嫌诈骗、受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在审查起诉阶段出具法律意见书,公诉机关采纳辩护人意见仅就涉嫌受贿起诉,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
3、赵某被诉涉嫌滥用职权、个人行贿一案,分別就两起犯罪主体方面提出不构成滥用职权及构成单位犯罪的辩护意见,法院认定构成单位行贿罪,判处拘役缓期执行。
4、某贸易企业涉嫌走私普通货物案,根据货物特殊定价模式进行法律分析,向检察机关出具法律意见,检察机关作出不予起诉决定。
5、某铁矿石贸易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一案,二审期间接受辩护从认定犯罪数额及给国家造成的损失提岀辩护意见,二审改判减少三年刑期。
6、二审期间代理一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就第三人系债务加入而非代为履行提出的代理意见,被法院采纳并改判,维护了当事人利益。
7、保险公司以“驾驶证失效”条款拒赔,就驾驶证并未被注销或吊销,并结合公安部令就驾驶证审验的宽限期就保险公司拒赔条款的理解、保险事故发生的时间尚在宽限期内、认定“失效”的行为应当是行政行为以及保险行业协会针对该条款的否定态度提出代理意见,经两审终审判决胜诉。该案被《齐鲁晚报》作为案例刊登。
学习与培训
2002.9—2006.7 西南政法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法学学士
论著
荣誉
1、荣获日照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荣获2017年日照市东港区“优秀律师”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