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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衡(济宁)律师所主任朱永生获“2023年度任城区平安法治建设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专业专心,专才专注

04.16

2024

朱永生律师荣获济宁市任城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专业专心,专才专注

01.24

2024

朱永生律师荣获济宁市任城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专业专心,专才专注

01.24

2024

济宁市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顺利召开 济宁所主任朱永生当选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济宁市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顺利召开 济宁所主任朱永生当选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12.28

2023

朱永生律师受邀为济宁市物业协会培训授课

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贡献力量。

09.12

2023

用法律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德衡济宁所主任朱永生接受济宁广播电视台专访

山东德衡(济宁)律师事务所及所主任朱永生荣获济宁市第一届优秀投资服务团队及服务人称号

08.17

2023

德衡济宁所及朱永生律师获评为济宁市第一届优秀投资服务团队和优秀投资服务人

不断提升法律服务能力,为赋能济宁经济高质量发展输出更多优质的法律服务

06.30

2023

德衡济宁所朱永生律师获聘济宁市任城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并为“法企同行”法治论坛授课

德衡济宁所朱永生律师获聘济宁市任城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并为“法企同行”法治论坛授课

06.07

2023

德衡济宁所主任朱永生被聘为菏泽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德衡律师将在工作中认真履行仲裁员的职责,专业专心、高质高效地办好每一起仲裁案件,助推菏泽仲裁工作健康发展。

11.10

2022

朱永生律师被聘为“济宁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

山东德衡(济宁)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永生律师被聘为“济宁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

05.06

2022

朱永生:一人公司股东如何建立与公司的风险防火墙

《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和第六十三条的重要区别在于承担证明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独立的举证责任主体不同,正是由于这种举证责任的分配不同,导致第一种情形中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案例

04.19

2022

朱永生:一人公司股东如何建立与公司的风险防火墙

《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和第六十三条的重要区别在于承担证明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独立的举证责任主体不同,正是由于这种举证责任的分配不同,导致第一种情形中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案例

04.19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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