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视点

强永梅、赵永:老年反诈——养老骗局背后的法律解构与银发群体维权现实困境

2026-08-16

  导语

  我国深度老龄化进程持续推进,银发经济蓬勃发展的同时,养老理财、康养服务、保健消费、情感陪护、养老资质代办等赛道衍生出大量针对老年群体的违法骗局。不法分子深谙老年人健康焦虑、情感孤独、风险识别能力薄弱的特点,借助公司资质、制式合同、线下体验活动伪装合法经营,刻意模糊刑事诈骗与民事交易的法律边界,大幅提升老年人受骗与事后维权难度。

  养老诈骗绝非简单“防骗警示科普”,案件普遍存在刑民交叉特征,交织刑事侦查追赃、民事合同效力认定、财产执行、消费维权多层法律问题。大量受害老人遭遇立案难、取证难、回款难三重困境:即便涉案人员最终获刑,被骗养老积蓄往往难以全额追回。

  本文结合涉老维权、养老诈骗刑民交叉案件办案经验及查阅典型案例,立足银发经济法律服务视角,拆解养老高发骗局底层套路、司法区分裁判规则,系统梳理银发人群维权法律痛点、救济路径与前置风控方案,为老年群体、家属、康养经营主体提供全维度法律指引。

  一、银发经济乱象四类高发养老骗局,均披着商事交易外衣

  (一)伴随银发康养、旅居养老、养老床位、健康消费品市场扩张,针对老年人的侵害行为早已脱离传统电信诈骗单一模式,全部以商业服务、消费投资为包装,迷惑性极强,司法实践中高发类型分为四类:

  1.线下康养保健类骗局

  以社区免费体检、健康讲座、米面粮油礼品引流为获客手段,面向中老年推销普通食品、冷敷理疗器械,虚构治疗高血压、风湿、心脑血管等疾病疗效;叠加养老床位认购、旅居会员储值模式,许诺年化高额分红、终身免费康养,诱导老人一次性投入数万至数十万养老存款,双方签订标准化产品销售、康养服务合同。从司法定性来看,该类行为名义为消费服务,实质极易构成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2.情感陪护式“杀猪盘”养老诈骗

  分为线上网络交友、线下门店专人陪伴两种模式,不法分子长期温情陪伴,填补独居老人情感空缺,建立深度信任后,虚构项目投资、家人重病、资金周转等事由哄骗转账。多数老年人碍于情面不愿主动报警、留存完整证据,进一步加大案件侦办难度,赃款挥霍后损失弥补空间极小。

  3.养老资质代办虚假服务骗局

  行为人谎称可代办上调养老金、申领专项养老补贴、低价购置养老公寓、特殊养老优待手续,一次性收取高额代办手续费,自身无任何办理资质与渠道,收款后直接失联跑路。该类诈骗标的集中于老年人核心养老诉求,受害者多为低收入、高龄群体,积蓄受损对晚年生活冲击极大。

  4.传统电信远程诈骗

  冒充公检法恐吓冻结账户、冒充子女突发事故借款、虚假刷单返利等经典骗局,利用老年人不熟悉网络、畏惧公权力、心疼晚辈的心理,远程诱导线下柜台、手机银行大额转账。

  (二)银发受害者维权共性现实阻碍

  骗局均配套书面合同、收款收据等“合法凭证”,直接造成三大维权壁垒:

  一是刑民边界模糊,公安机关易初步定性为普通民事经济纠纷,不予刑事立案;

  二是资金流转多层拆分、异地转移、即时挥霍,即便刑事立案,赃款留存率极低;

  三是胜诉判决执行落空,涉案公司、个人名下无房产、存款、车辆等可供执行财产,刑事退赔、民事退款判决均难以落地。

  二、司法裁判核心逻辑:穿透合同表象,区分刑事诈骗与民事履约纠纷

  司法机关界定养老诈骗与普通养老服务合同纠纷,是否签署书面协议并非判断标准,核心审查行为人主观是否具备“非法占有目的”,结合全案客观证据综合穿透式认定,结合典型判例拆解裁判尺度:

  (一)有合同不代表合法交易:虚构功效、高价牟利可直接认定诈骗罪

  多地法院康养保健品诈骗案件裁判口径统一:犯罪团伙注册正规体验馆、签订完整销售合同,将成本数百元普通食品、理疗产品标价数万元出售,通过线下宣讲、一对一推销虚构医疗疗效。被告人庭审往往抗辩双方系自愿买卖合同、属于消费纠纷。

  法院裁判思路:综合宣讲录音录像、现场宣传物料、产品质检报告、被害人陈述、资金流水完整证据链,认定行为人刻意隐瞒产品真实功效、虚构治病价值,以欺诈手段迫使老年人支付远超出商品实际价值的款项,自始具备非法占有老年人财产的主观目的,依法构成诈骗罪,制式合同仅为实施犯罪的工具,不能阻却刑事追责。

  (二)转账记录≠无偿赠与:情感陪伴诈骗以资金用途定性犯罪

  情感养老诈骗典型判例:嫌疑人长期陪伴独居老人建立亲密关系,虚构实体投资项目,累计骗取老人转账80余万元,庭审抗辩款项系老人自愿无偿赠与。

  法院审查要点:调取完整聊天记录、资金流向凭证,核实全部款项未投入任何真实项目,全额用于嫌疑人个人消费、还债,不存在赠与合意与基础事实,最终以诈骗罪定罪。但此类案件追赃短板突出,涉案钱款大多已挥霍,仅少量赃款可追回,被害人巨额养老损失无法通过刑事退赔完整弥补。

  (三)真实经营资金链断裂≠诈骗:刑民边界关键区分标准

  刑民交叉灰色地带典型情形:康养企业前期实际提供旅居、理疗、日间照料等养老服务,后期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无法兑现床位、返利、服务承诺,老年群体集体报案控告诈骗。

  司法区分规则:企业设立之初具备真实养老经营业态,前期持续履约,无虚构项目、无转移财产、无卷款失联行为,仅因市场经营亏损丧失履约能力,不具备“非法占有目的”,不构成刑事诈骗,全部退费、违约责任纠纷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

  (四)银发群体维权取证与程序现实痛点

  1.证据留存意识薄弱:多数老人仅保留转账小票,未留存宣讲录音、推销视频、完整聊天记录、宣传手册,无法证实对方虚构事实,直接导致刑事立案审查不通过;

  2.程序规则约束救济路径:刑事案件立案后遵循“先刑后民”原则,被害人无法单独就同一笔损失提起民事诉讼,损失弥补完全依赖公安查封扣押赃款、刑事判决书退赔判项;

  3.执行财产缺口大:自然人、空壳公司名下无足额财产,刑事退赔无强制担保,民事判决执行回款率普遍偏低。

  三、银发养老纠纷四大核心法律要点

  结合银发经济法律服务、刑民交叉办案经验,提炼实务高频适用法律规则:

  1.书面合同不能排除刑事犯罪认定

  买卖合同、康养服务协议、会员储值合同仅为民事外观。若行为人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为手段,利用合同掩盖非法占有老年人养老资金的目的,仍可成立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财产类刑事犯罪,合同效力、合同存在与否不影响刑事定性。

  2.刑事诈骗与民事违约唯一区分标尺:非法占有目的

  (1)刑事诈骗:行为人签约、收款前即无履约意图,虚构产品功效、养老项目,收款后转移、挥霍资金、失联跑路;

  (2)民事合同违约:经营主体具备真实养老服务业务,因市场、资金、经营问题无力履约,无侵占财产主观故意,仅承担退款、违约金等民事责任。

  3.刑民交叉案件财产救济路径严格区分

  (1)已刑事立案养老诈骗:被害人损失统一通过刑事追赃、责令退赔程序处理,同一损失不得重复提起民事诉讼;赃款不足以覆盖全部损失的,无单独民事索赔通道;

  (2)不予立案、不构成刑事犯罪的养老消费纠纷:被害人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维权。

  4.民事欺诈场景下老年人专属撤销权

  老年人受欺诈签订高价保健品、养老床位、储值服务合同,依据《民法典》第148条,有权向法院起诉撤销民事法律行为,主张全额返还支付款项、赔偿损失。

  重点风险提示:撤销权存在法定除斥期间,逾期未行使将永久丧失胜诉权,银发群体切勿拖延维权。

  四、实务全流程维权指引

  (一)老年人及家属实操维权步骤

  1.全面固定完整证据链

  统一留存全部宣传彩页、线下讲座录音录像、微信或面谈聊天记录、全套合同、收款收据、POS单、银行完整转账流水;宣讲音视频是穿透民事合同、证实欺诈事实的核心关键证据,切勿删除。

  2.符合刑事特征优先公安报案

  一旦遭遇虚构养老项目、虚假产品疗效、承诺固定高额养老返利、收款后失联四类情形,携带全套证据第一时间向户籍地、案发地公安机关报案,不建议私下协商拖延取证时机。

  3.公安不予立案及时启动民事救济

  公安机关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后,家属可代理老年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欺诈订立合同”为由诉请撤销合同、返还全部款项;务必关注撤销权行使期限,避免权利灭失。

  4.理性预判损失挽回结果

  养老诈骗赃款流转速度快、隐蔽性强,即便犯罪分子定罪服刑,也无法保证被骗资金全额追回,事前风险防范优先级远高于事后维权。

  (二)银发法律从业者办案提示

  办理老年群体维权案件,第一步必须区分案件属于刑事诈骗还是民事合同纠纷,不可直接引导当事人起诉;若民事案件证据薄弱,建议先行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调取商家宣传台账、经营记录、处罚笔录,补强民事证据链条,提升胜诉概率。

  五、银发经济三方主体风险防控建议

  (一)老年群体反诈实操建议

  1.基础认知:不存在可治愈慢性病的保健食品、不存在稳赚不赔的养老投资,高额返利养老项目100%存在风险;

  2.大额资金管控:涉及数万以上养老积蓄支出,务必与子女、家人共同商议;优先选择对公企业账户转账,拒绝向销售人员个人账户大额转款;

  3.合同审慎义务:看不懂、条款模糊、存在高额储值返利的合同,一律拒绝签署。

  (二)老年人家属监护与协助提示

  常态化陪伴沟通,主动关注长辈大额消费、频繁转账行为;定期查看家中保健品、养老储值合同、推销礼品;察觉疑似骗局第一时间保全全部音视频、文字证据,切勿删除聊天记录、宣讲视频。

  (三)康养、保健经营主体合规指引

  从事养老旅居、健康消费品、康养服务经营,严格遵守《广告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严禁虚构食品、理疗器械医疗功效,不得承诺保本、固定收益理财回报;规范会员储值、床位认购资金管理,建立资金监管、履约保障机制,防范民事消费纠纷转化为刑事养老诈骗案件,实现银发经营合规化。

  结语

  养老诈骗能够持续侵害银发群体,根源在于不法分子精准拿捏老年人健康、情感、养老保障三大核心诉求,同时利用商事合同、正规经营主体制造合法假象,人为制造刑民交叉法律壁垒。刑事追责能够惩戒犯罪主体,但资金追回难、损失弥补有限是客观司法现实。

  立足银发经济法律服务视角,老年反诈应当构建“事前风险识别—事中合规交易—事后分层维权”完整体系。对于老年群体与家属而言,树立前置防范意识、规范留存交易证据,远胜于受骗后耗费大量时间、精力开展艰难的司法追索;对于康养行业经营者,严守法律宣传与资金监管红线,才是银发产业长久经营的核心根基。

  作者简介

  强永梅,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DHH&DH基金信托与财富管理业务中心常务副总监,青岛大区银发经济法律业务团队负责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特约调解员、山东省律师协会家族财富管理与传承专业委员会委员、青岛市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专家库专家、青岛律师协会婚姻家庭与财富传承委员会副主任、青岛市律师协会律师调解中心理事、青岛经济广播电台客座法律嘉宾、《青岛早报》律师团成员、青岛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校外合作导师、山东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校外指导专家。

  邮箱:qiangyongmei@ deheng. com

  赵永,企业合规师,法律硕士,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高级联席合伙人,青岛大区银发经济法律业务团队牵头人,青岛新闻网青年法律观察员。自2015年从业以来,共累计办理各类案件约1300余件,诉讼案件1000余件,非诉案件300余件,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和非诉实务经验。擅长办理刑民交叉法律事务、复杂的民商事争议解决,具备较强的综合业务能力和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综合处理能力。现专注于银发经济刑民交叉、反诈维权法律服务。

  邮箱:zhaoyong@ deheng. 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