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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艺霖、王明玉:无人机吊年猪触高压线——戏谑背后,是低空飞行的法律红线与治理盲区

2026-01-30

  近日,四川巴中通江县铁佛镇一则“无人机吊年猪下山挂高压线致村庄停电 10 小时”的新闻引引起热议。视频中,悬挂在高压线上的年猪与无人机相映成趣,网友的戏谑评论背后,实则暴露了农用无人机“黑飞”乱象、现有监管体系短板以及低空飞行侵权的法律治理困境。这场看似偶然的意外,不仅造成近万元抢修成本,更敲响了无人机规范使用的法律警钟——无人机绝非“想飞就飞”,低空飞行的每一寸空域,都应在法律框架内划定边界。

  一、现行法律框架下,无人机使用的“三重红线”不可逾越

  随着无人机技术普及,尤其是农用无人机在丘陵山区的广泛应用,我国已逐步构建起以《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为核心,民法典、刑法、电力相关法规为补充的监管体系,明确划定了无人机使用的“三条底线”,而本次涉事村民的行为,恰恰触碰了其中多项红线。

  其一,空域使用红线:高压线周边属于法定禁飞区域。根据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发电厂、变电站、电气化线路(高压线)等关键电力基础设施周边,明确划定为禁飞区域,禁止未经报备的无人机飞行活动。四川省在此基础上出台的《四川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贴合丘陵山区农业特点,细化了电力设施周边的禁飞要求,明确飞行需避开超高压线路等危险区域。本次事故中,村民在高压线附近操控无人机吊运年猪,属于典型的违规进入禁飞区域飞行,违反了空域管理的强制性规定。

  其二,操作资质与设备管理红线:农用无人机并非“无门槛使用”。根据相关规定,农用无人机使用需满足三个核心要求:一是设备需实名登记并投保责任保险;二是操作人员需经专业培训考核,取得相应资质并在当地农业农村部门备案;三是飞行前需检查设备状态、排查地形隐患,避开夜间、大风等恶劣飞行条件。本次事故发生在凌晨,视线条件极差,且涉事无人机用于吊运年猪,大概率存在超载飞行情形,同时结合警方初步调查,涉事村民可能未取得合法操作资质,属于“无证驾驶”与违规操作叠加。

  其三,安全责任红线:禁止危及公共安全的飞行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明确规定,禁止实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行为,违规者将面临最高2万元罚款;若造成严重后果,还可能触犯刑法相关罪名。无人机作为低空飞行设备,其飞行行为直接关系公共安全,无论是超载吊运、禁飞区飞行,还是夜间违规操作,本质上都是对公共安全的漠视,也是对法律红线的公然触碰。

  二、事故责任厘清:谁该为“吊猪停电”的10小时买单?

  结合本次新闻事实及法律规定,本次无人机吊年猪致停电事故的责任承担方清晰明确,主要涉及涉事村民,若存在设备质量问题,还可能涉及无人机生产商或销售商,具体可分为两个层面:

  首要责任方:涉事村民(无人机操作人员)。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次事故中,涉事村民存在多项过错:第一,违规进入高压线禁飞区域飞行,违反空域管理规定;第二,若村民未取得无人机操作资质,则属于无证操作;第三,选择凌晨视线极差的时段飞行,且违规用无人机吊运年猪,存在超载风险,未尽到合理的安全注意义务。上述过错与停电事故、电力设施损坏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因此村民需承担主要民事责任,包括赔偿供电部门的抢修成本、弥补村民因停电造成的合理损失等。同时,其违规飞行行为已违反《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还将面临公安、民航或电力部门的行政处罚,若经调查认为情节严重,还可能涉嫌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承担刑事责任。

  潜在责任方:无人机生产商、销售商。若经检测,本次事故的发生与无人机本身存在质量缺陷有关(如负载能力不达标、操控系统故障等),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受害者可要求涉事村民承担赔偿责任,村民在赔偿后可向无人机生产商、销售商追偿;若生产商、销售商明知设备存在缺陷仍生产、销售,还需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但结合本次事故初步调查情况,更倾向于操作人员违规操作导致,生产商、销售商的责任需结合进一步检测结果认定。

  三、现实困境:无人机侵权事故频发背后的法律缺失

  近年来,无人机“黑飞”引发的侵权事故屡见不鲜,除了本次的“吊猪停电”,还有无人机干扰航班、失控伤人、偷拍侵权等诸多案例。这些事故的频发,根源在于现有法律体系针对无人机监管仍存在诸多空白与模糊地带,存在法律规定细化不足、责任追究机制模糊的问题,难以适应快速发展的低空飞行需求。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虽为无人机管理提供了基本框架,但在具体适用中存在诸多盲区。例如,该条例对无人机违规飞行的处罚多限于罚款、停业整顿,且罚款金额区间较大(无证操作罚款1000元至1万元),缺乏明确的裁量标准,导致不同地区执法力度不一;对“黑飞”造成公共利益损害的情形,如大面积停电、公共设施损坏,如何界定民事赔偿范围、追究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的衔接,法律规定过于原则,难以形成有效震慑。同时,针对农用无人机的特殊使用场景,如丘陵山区的飞行边界、吊运物品的安全标准等,缺乏更具针对性的细化规定,导致村民对“违规”的认知模糊。

  同时,相较于城市地区,农村地区的无人机操作人员多为村民,缺乏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操作培训,对无人机禁飞区域、操作资质要求、安全飞行规范等认知不足,甚至认为“农用无人机是自己的财产,想怎么用就怎么用”。本次事故中,涉事村民大概率是为了节省吊运年猪的人力成本,却忽视了高压线周边飞行的危险性与违法性,这背后正是普法宣传不到位、主体责任意识缺失的体现。同时,无人机销售商未充分履行安全告知义务,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违规飞行的乱象。

  四、立法展望:完善低空飞行法治体系,筑牢安全防线

  无人机产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完善的法律体系与高效的监管机制。面对当前无人机“黑飞”乱象与法律缺失,亟需立足我国国情,结合低空经济发展趋势,加快立法完善与机制创新,细化专项立法,填补监管盲区,实现“放管结合、规范有序”的治理目标。后续相关部门应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的基础上,制定专门的《农用无人机安全管理办法》,结合农村地区实际,明确农用无人机的飞行空域、负载标准、操作资质、禁飞区域标识等具体要求,细化违规飞行的处罚裁量标准,明确民事赔偿、行政处罚与刑事责任的衔接机制。例如,针对高压线、村庄聚集地等重点区域,明确无人机飞行的安全距离;针对违规吊运物品、夜间飞行等行为,设定更具针对性的处罚措施,提高违法成本。同时,完善无人机实名登记、责任保险制度,要求所有农用无人机必须投保足额责任保险,确保侵权事故发生后受害者能够得到充分赔偿。

  结语

  一场无人机吊年猪引发的停电事故,看似是一场戏谑的意外,实则折射出低空飞行治理的诸多短板。无人机技术的普及,本应是便利生产生活、推动农业现代化的助力,而非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他人权益的隐患。在低空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唯有完善法律体系、强化监管力度、提升主体意识,才能划定低空飞行的法律红线,破解无人机“黑飞”治理困境。

  法治护航低空飞行,不仅是对公共安全的守护,更是对无人机产业健康发展的保障。希望本次事故能够成为一次警示,推动各方重视无人机规范使用问题,让每一架无人机都能在法律框架内“安全飞行”,让低空空域真正成为便利生活、赋能发展的“安全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