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企业在办理电子商业承兑汇票融资时,常常会遇到这样的现象:同一张电票,在几家公司之间反复背书,甲转给乙,乙转给丙,后来又从丙转回乙,再转给丁,最终丁再把票质押给资金方……看得人眼花缭乱。
不少企业法务、财务甚至律师都会问:为什么要转来转去?是不是在规避监管?有没有“虚构交易”的嫌疑?
事实上,这种“绕圈子的票据路径”在司法实务中极为普遍。理解它,是看懂电票融资结构的第一步。
本文以一个去标识化处理的真实案件为蓝本,尝试从交易结构—法律逻辑—风控需求三个维度重构票据“转来转去”的真实原因。
一、案情:一张票的完整“旅程”
为便于说明,相关主体均用化名:
A公司:出票人 / 承兑人
B公司:最初收票人(工程施工方)
C公司:贸易/通道公司(资金缺口方)
D公司:资金方(小贷)
E公司:未来出质人(融资主体)
票据金额约 1200 万元,流转链条如下:
A → B → C → D → C → E → D(质押)
二、核心关键:从“贴现买断”到 “借款+质押”的结构切换
1.第一次到D公司(资金方):源于贴现/买断设计
2.中途变阵:监管、税务、会计、风控介入
3.票必须回流到E公司:只有当前持票人才能设立质押
三、法律逻辑:质押权的实现方式与票据权利之间的关系
《票据法》第35条第二款:“汇票可以设定质押;质押时应当以背书记载“质押”字样。被背书人依法实现其质权时,可以行使汇票权利。”
四、办案提示:看到“转来转去”时要抓住四个关键点
1.背书链条是否连续、真实?
2.质押是否在电票系统中真实登记?
3. 资金流是否对应?是否存在实际借款?
4. 流转路径是否可以用“结构从贴现→质押”的变化解释?
五、结语
票据转几手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钱给了谁?票最终落到谁名下?谁承担融资结构的最终责任?换句话说,票据的路径可以很曲折,但权利义务的界限必须非常清楚。
透过一个“转来转去”的票据链条,我们看到的不是混乱,而是一种在监管、税务、风控和法律边界下形成的融资结构——这是现代企业在资本需求压力下形成的真实生态。理解这种生态是律师、法务、财务在处理票据融资案件时的核心能力。只有看懂票据为什么这样走,才看得懂案件该怎么打、交易该怎么设计、风险该如何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