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视点

王杉 任杰:从山东省、市、区两会报告看刑事新态势(法院篇)

2024-02-05

  近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及青岛市区内法院院长陆续在两会上作出了法院工作报告,既回顾了2023年的工作成果,又部署了2024年的工作安排,办案数据也随之公开。在刑事审判领域,各地区法院主要总结了审判案件类型、数量,适用认罪认罚审理程序情况,判处缓刑人数及法律援助数量,充分展现了法院在统筹社会发展和安全,坚持司法为民的担当和精神。

  在为人民法院的审判高质效水平提升鼓掌的同时,我们更应该思考审判数据反映出来的刑事案件新态势是什么?随着我国犯罪治理已迈入轻罪时代,实现轻、重罪区别治理,刑事律师面临的挑战有什么?机遇有什么?如何把握机遇解破困局,成为更有价值的刑事律师。

  一、从山东省市区两会工作报告看刑事律师的新挑战

  (一)审结刑事案件类型主要集中在涉众型经济犯罪、涉黑涉恶、职务犯罪、伤害侵财类案件

  2023年,全青岛市法院的审结刑事案件数量为8220件,相较于2021年审结的刑事案件数量6170件,增长32%。山东省及青岛市区的三级法院法院审结的案件类型主要集中在涉黑涉恶、职务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伤害侵财类案件,具体如下表。

  通过上表的统计可知,2023年,山东省及青岛市区的三级法院的审判案件范围主要是涉众型经济犯罪、涉黑涉恶、职务犯罪、伤害侵财类案件。这类案件的证据体系比较完整,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争辩空间较小,辩护空间更多集中在量刑之辩。

  (二)审判阶段认罪认罚程序适用率较高

  在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和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院长的工作报告中,都提到了本院适用认罪认罚程序审理的基本情况。2023年,崂山法院审结的刑事案件有636件,其中适用认罪认罚程序审理的案件有501件570人,对266名罪犯依法适用缓刑、非监禁刑,可见认罪认罚程序在崂山法院的适用率已经达到了78%左右。

  在审判阶段,法院对于认罪认罚案件的程序从简在审理程序、审理方式、诉讼文书制作等多个方面均有体现,较之于非认罪认罚案件侧重“判决形成于庭上”,认罪认罚案件审理的重心向庭前审查程序转移。一段时间以来,刑辩律师将核心战场定格在审判阶段,定格在法庭之上,对于案件的证据、法律、程序等问题均在庭审阶段予以展示。随着认罪认罚制度实施以来,刑事辩护的主战场越来越脱离法庭,律师将更多的精力用于“量刑协商”,若在审查起诉阶段得到量刑具结结果,律师在审判阶段的作用变小,可替代性变大。这就意味着,当事人或家属在审判阶段委托专业刑事律师的意愿变小。

  (三)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刑事案件数量增多

  “全覆盖”是解开辩护率低下及相关困局的一把钥匙。从2017年10月最高法、司法部部署开展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到2018年12月扩大至全国,再到2022年10月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把全覆盖延伸至审查起诉阶段,试点改革已经取得积极成效。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审结刑事案件1076件1390人,其中为352名被告人指定免费辩护律师,法律援助律师数量占据25%的比例。刑事辩护全覆盖试点以来,法律援助案件范围不断扩大,根据2023年青岛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布的法律援助数据,其中在全市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中,刑事类案件为13884件,占比53.96%(含审查起诉阶段法律援助律师人数)。我国法律援助事业进入了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但是,在此过程中,各地在工作中也暴露出律师资源不均、经费保障不足、工作衔接不畅等问题,特别是出现了仅是“有形”覆盖,而非有效覆盖等问题。

  随着刑事辩护全覆盖、认罪认罚制度等制度的落地和实施,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市场越来越大,而聘请律师担任辩护工作的市场份额越来越小,客观上造成了刑辩律师队伍不断呈现萎缩之势。将来,以低收费、走数量为营收战略的刑事律师,未来的生存机会和空间必然面临严峻挑战,将转型为以法律援助为主业;只有定位于中高端、较大区域市场的刑事专业所和专业律师,才有长远生存和发展的机会。

  二、从刑事新态势来看刑事律师的新机遇

  (一)刑事二审开庭率提高,二审辩护更有实质性作用

  二审不开庭一直是困扰每一个刑事业务律师的问题。虽然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了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的四种情形,但实践中由于员额法官人数较少,案件量较多,法院为了应付大量的案件,大多数的二审案件都是不开庭审理。如果不开庭审理,法官又拒绝见面沟通意见,仅通过电话或者书面形式表达辩护意见,往往是隔靴搔痒,很难做到充分表达、充分沟通,而且也让审判意见形成于庭审之外。这种模式下,律师能在二审中能发挥的作用较小。

  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促进提高刑事案件二审开庭率专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自9月1日起,开展为期一年的促进提高刑事案件二审开庭率专项工作。该《通知》回应了实务、理论各界对刑事二审案件开庭审理的呼唤,也体现了对“以庭审为中心”的司法改革理念重视,可以看出国家贯彻二审开庭审理的决心。

  在提高刑事案件二审开庭率的政策背景之下,也给了刑事律师二审阶段有效辩护的空间,通过二审庭审辩护,二审法官可以更好地了解案情,增加对法律适用和证据审查的经验,提高判决的质量。二审开庭审理也有助于弥补一审审理中可能存在的程序错误和证据不足等问题。

  (二)刑法修正案十二和新修订《公司法》带给公司股东及董监高新刑事法律风险,需求有刑民交叉思维的专业刑事律师

  经济发展和法律案件日趋多样性、多元化的客观事实,使得刑民交叉法律事务的需求成为社会和法律界的关注焦点。2023年底《刑法修正案十二》和新修订《公司法》公布,《公司法》的董监高忠实勤勉义务与《刑法修正案十二》的背信渎职类犯罪相互民刑衔接,《公司法》注册资本限期实缴新规将再度激活刑法出资类犯罪规定。民营企业内部冲突、股东、合伙人、高管间的纠纷、公司不当出资减资更可能触犯刑法而构成犯罪,伴随《刑法修正案十二》和新《公司法》的正式实行,刑民交叉案件数量将会激增。靠谱的刑民交叉律师,大都来自于刑事业务律师,刑民交叉无论是以刑为主还是以民为先,都需要对罪名及刑事程序有着相当深刻的理解,刑事律师主导刑民交叉案件具有绝对的优势。

  刑民交叉虽然是一个跨部门法、法律关系复杂的案件类型,被公认为最难处理的问题,但我们只有在不断提高专业水平的前提下,才能切实办好此类案件,获得更为全面和精深的理解,从而把握机遇、直面挑战。

  (三)审判阶段出现刑事合规新风口,给刑事律师业务带来新的发展契机

  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也积极探寻与检察机关在涉案企业刑事合规改革方面的协作机制,在湖北地方上也首次出现了审判阶段涉案企业刑事合规免于刑事处罚的典型案例,呈现出司法机关参与社会治理优化升级的新局面。

  该案开我国审判阶段刑事合规之先河,对刑事合规制度的运用进行了极大的突破。此案后,涉案企业刑事合规的适用面大大增加,合规后取得的“从宽”处理也不再单单只是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的“不起诉”或是量刑建议上的从宽,但在审判阶段进行刑事合规,结合法院无罪率、定罪免刑率低的大背景,涉案企业能享受到的制度红利相对较小。

  随着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倡导下的法检联合推动机制深入进行,涉案企业刑事合规改革正走向越来越宽广的局面。同时,律师参与刑事合规的阶段也从侦查、审查起诉阶段逐渐扩大大审判阶段,给刑事律师业务带来了新的发展契机。

  三、刑事律师面对挑战和机遇应有的心态

  困局破解后就是新局。新的一年,刑事律师应重点着眼于未来刑事法律服务市场变化的方向,以及在未来的行业发展中提升专业能力的竞争力。对于刑事业务中的新兴业务领域如何探索开发,从自身经验与行业发展予以研判解读,以实例分析解读通过哪些路径才能顺应今后刑事法律服务市场的发展。

  “唯一不变的是变化本身。”变化是常态,刑事业务的发展与趋势更是如此。作为刑事业务律师,我们或许只有不断提升自我,才能在不断变化的趋势中成就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