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视点

强永梅、张锦江:MCN机构“达人用工”模式及风险解读

2023-04-24

       一、引言

  MCN(即Multi-Channel Network)源自国外,是指多频道网络,但近几年在国内迅速发展起来。KOL(即Key-Opinion-Leader)作为红人新经济的核心角色——达人,在红人新经济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MCN机构发展的核心资源之一。

  实践中,MCN机构与达人之间会通过签约开启正式的法律关系。在签约过程中将会对MCN机构和达人之间众多的权利义务进行明确。但绝大部分MCN机构无法直接适用网络上铺天盖地的“合同模板”。一方面因为这些合同版本太过老旧、条文过于简单,无法真正契合本机构内部的企业文化、管理运营模式,另一方面在产生争议时极易让双方根本没有可依据的条款。因此,MCN机构在选择与达人签约时,应该综合考虑自身情况,确定好适合自身情况的合同模板,选择适合本机构的法律关系。

       二、“达人用工”不同模式及风险

  目前确定MCN机构与达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主要还是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规范调整的劳动关系和以《民法典》等一般民事法律规范调整的平等主体间的法律关系。但实践中比较常见的几种法律关系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劳动关系

  MCN机构与达人通过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一般常见于MCN机构孵化新的网红。MCN机构希望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达人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尚在发展阶段、体量较小但非常有潜力,MCN机构愿意孵化的达人,另一类是直播时间相对固定、依赖MCN机构IP发展的达人。MCN机构在与达人签订劳动合同时,往往会对达人的工作时间、工作内容、考勤、薪酬、竞业限制等方面作出约定,甚至基于某些新的达人暂无盈利能力,MCN机构仍需为新人缴纳社会保险。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基于此,当MCN机构与达人在签有含上述条款合同且发生纠纷时,法院更倾向于认为MCN机构与新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所订立的合同为劳动合同。

  劳动关系模式下MCN公司需注意的要点包括:

       1、MCN机构的管理模式

  在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的前提下,MCN机构对达人的管理主要通过《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的规定以及机构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比如说MCN机构可以设置试用条款,对新人进行流量达标考核,如经培训后无法达成相应指标,机构可以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可以通过制定的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的约定,对达人进行约束;针对机构前期投入的培训成本部分,若网红提出离职从而引发劳动仲裁,机构根据日常培训记录、培训费用等方面的证据可以向网红主张不超过培训费用的违约金赔偿。

  但该模式下MCN机构需保证给予达人的报酬符合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在面对紧急机构事务时需要达人加班时,还应当向达人支付加班费。且双方只要被认定为劳动合同关系,依据《劳动合同法》第22条、23条的规定,劳动者只能在两种法定的情形下承担违约金。因此,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很可能因未落入法定情形而无效,另外,达人在工作中发生侵权行为,MCN机构还可能承担因其不当行为而导致的侵权责任。

        2、解除劳动关系

  在劳动关系模式当中,双方劳动关系的解除主要需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例如,当MCN机构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为达人缴纳社保等法定情形时,达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当达人存在严重违反MCN机构规章制度等情形时,MCN机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解除劳动关系成本

  该模式中,除特定情形外,达人解除合同只需提前30日通知MCN机构,相应的,MCN机构也可以在符合条件时通过提前30日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的方式解除合同,但若MCN机构单方解约,需承担经济补偿金,若违法解约,还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金。

       (二)合作关系(签订合作协议)

  在合作关系下,因MCN机构与达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尚无明确法律条款进行规定,故其形式较为自由,比较适合尚未形成紧密合作关系或自主性较高的达人签约。一般来说,达人选择该模式针对的是MCN机构的商业运营能力,MCN机构则针对的是达人可能带来的商业价值。由于该种方式下,双方的法律地位平等,双方权利义务主要需通过合同条款进行确定,因此合同条款的设计十分重要。

  合作关系模式下,MCN机构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MCN机构的管理模式

  在双方建立合作关系的模式下,MCN机构对达人的管理主要是通过平等的合同条款进行约束。在实践中,许多MCN机构会制定所谓的“达人手册”,在“达人手册”加入一些机构内部约束性的条款,弥补在合作协议中未曾提及到的限制性条款,这其实是一个值得尝试的新做法。当然,MCN机构应注意在“达人手册”中不要明确的上下班时间、打卡、请假制度,人事制度和行政制度等,否则极易被认为成机构的规章制度,从而将合作关系认定为劳动关系。

       2、解除合作关系

  在该模式下的关系解除主要依据《民法典》中有关合同解除的规定,当然亦可通过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解除。

       3、解除成本

  与劳动关系不同,该种模式下,双方合作关系的解除成本主要需通过合同条款的约定来决定,这些条款包括无成本的解除以及以支付违约金为代价的解除。一般来说,在最初签订合作协议或者在“达人手册”中机构会设置高额的违约金,这通常会使得达人解除合同的成本较高。这种条款的设置能够很好的保护MCN机构,但是也需要防止该类条款在诉讼过程中被认定为显示公平进而被司法机关进行调整。

       4、提示风险点

  很多MCN机构以合作协议的形式希望能够规避劳动关系,但又在合同中约定了明确的上下班时间、打卡、请假制度,人事制度和行政制度等,虽无劳动合同但却事实上形成劳动关系,这种方式对于机构而言必然会面临相应的法律风险,特别是机构因此不给员工缴纳社保等,必将遭受相应的处罚。

       (三)委托关系型

  如果MCN机构仅就某些专门事项与达人达成一些浅层次的合作,例如代为管理、编辑社交账号、委托对接广告、代为收取广告费用、等,那么在司法实践中可能被认定为双方构成委托关系。

  一般来说,MCN机构在与达人构成委托关系的情况下,双方之间不涉及到管理与被管理的问题,如被认定为构成委托关系,根据《民法典》第933条的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同时,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因此,MCN机构与达人均享有任意解除权,这赋予了双方更多的自主选择权,但该种法律关系模式下,会对合同的履行稳定性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四)劳务关系型

  此种模式下的MCN机构与达人之间是平等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达人仅提供基础的拍摄视频、上传视频、直播等,MCN机构来支付劳务报酬。彼此之间只体现财产关系,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具有“临时性、短期性、一次性”等特点。

  由于MCN机构对于达人提供的渠道支持及账号扶持等投资并非短暂、一次性的业务。对绝大多数MCN机构来说,运营好达人的“IP”是至关重要的,在打造好优质达人的“IP”后亦不可能随意“放手”,故该模式在实践中被MCN机构选择的机率较低。

       (五)劳务派遣型

  MCN机构亦可以通过其他劳动服务公司派遣达人,以此达到同达人“合作”的目的。劳动合同由达人与劳动服务公司签订,达人受劳动服务公司管理,再由劳动服务公司将达人派遣到MCN机构。

  但一般来说,选择劳务派遣方式进行安排工作的行业大多是制造业、建筑业和服务业,实践中很少会有MCN机构采用该种模式对达人安排工作。

       (六)综合关系型

  在实践中,还有许多MCN机构与达人订立的合同被认定为经纪合同关系,其中经纪合同往往会涵盖委托、行纪、居间等多种法律关系。

  此种法律关系模式下,机构对达人并没有过多的管理约束,达人的工作开展较为自由,达人对机构的人身依附性较弱,双方之间既不是劳动关系也非平等的商业合作关系。并且在该种模式下对于账号的归属,收益的归属等都不尽相同。MCN机构希望达人能够尽快成为“顶流”,但同时也担心今后对其无法有效控制,同时,达人一方面希望能够得到MCN机构更多的渠道、资源的支持,另一方面也对于不同发展时期的收益和发展前景十分关注。因此,天价违约金在这一模式下时有发生,这对于双方的发展都不是良性的。

  该模式下,大多数情况下,MCN机构与达人约定的内容很难以某一特定类型的法律关系来界定,是一种非典型的无名合同,故此类模式最容易产生矛盾和巨大的违约金风险,机构需谨慎设置条款。

       三、结语

  近年来,MCN 机构通过整合上下游形成商业变现闭环,带动产业链发展,文娱行业受益于数字经济的发展与产业融合的新业态,已产生了众多新技术、新业态、新理念,在这种新模式的背景下,众多MCN机构更应当遵循法律、法规、行业管理的规定,更加审慎的看待包括劳动用工在内的各个环节中的风险点,提高合规意识,才能够凭风起浪,持久发展,实现赛道超车。

  ❈实习生刘璐瑶对本文亦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