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语】在当今经济增长承压的大背景下,众多企业的银行授信贷款申请受限,自身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日益突出,及时收回欠款成为缓解企业资金压力的当务之急。另外,供应链企业之间相互拖欠的比较普遍,经常出现上游企业资金短缺,引发下游企业资金链断裂,经营出现困难。
在普通的企业欠款清收法律服务中,根据基础合同关系(买卖、借款等)提起诉讼或仲裁,待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回款效果往往比较差。
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诉讼争议解决团队主要是通过协助执行应收账款、追究股东等第三人连带责任、代位权诉讼、债权转让、债务抵销与实现担保物权等新策略、新方法实现企业欠款清收,效果显著。
企业债权清收的公司法武器(一)
董事、高管、实控人协助股东抽逃出资,
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武器原理
发射口令
操作要点
1. 攻击对象:
董事、高管(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实际控制人。
2. 触发条件:
公司董事、高管、实际控制人只要实施了协助股东抽逃出资的行为,即应承担连带责任,而与协助行为对抽逃出资所起作用的大小、是否为抽逃出资的必要条件等无关。协助抽逃出资行为被法院认定成立的前提是股东行为本身属于抽逃出资行为,主要体现在:
(1)协助股东将出资款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
(2)协助股东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3)通过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分配协助股东抽逃出资;
(4)协助股东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5)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协助股东抽回出资的行为。
3. 杀伤程度:
经典战役
最高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解释三》第十四条第2款规定,公司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管人员等,只要实施了协助股东抽逃出资的行为,即应承担连带责任,而与协助行为对抽逃出资所起作用的大小、是否为抽逃出资的必要条件等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