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衡党建园地

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简报(第十四期)

2005-08-25
【信息二则】
1、德衡所全体党员积极参加党的基本理论考试 2、德衡所党支部组织党员讨论修改《共产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和《不合格党员主要表现》
德衡所全体党员积极参加党的基本理论考试
为检验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情况,了解法律服务机构全体党员对党的基本理论认识情况并为分析评议阶段先进性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打下基础,青岛市司法局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于8月19日组织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考试,德衡所全体党员以饱满的热情参加了这次考试。党支部和各党小组对这次考试非常重视,专门安排时间组织党员进行复习,特别是对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党员应知应会100题》,反复进行学习领会,使全体党员较好的掌握了党的基本理论知识。有的党员出差时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党员应知应会100题》小册子带在身上,利用点滴时间进行自学。为了保证按时参加考试,党员律师科学安排工作,克服困难,保证了除出差在外和出庭不能参加考试外都按时参加了考试。6名请假党员也于8月20日上午全部参加了补考。
德衡所党支部组织党员讨论修改《共产党员 先进性具体要求》和《不合格党员主要表现》
依据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计划安排,根据党章和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法律服务组织党员队伍特点,市局起草了《司法局直属法律服务组织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司法局直属法律服务组织不合格共产党员主要表现》(征求意见稿),德衡所党支部、先进性教育办公室于8月10日、11日对以上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专门讨论,结合律师行业特点,进行了修改,并对《先进性具体要求》、《不合格党员主要表现》征求意见稿中的15处条文提出了修改意见,于8月11日报送市局先进性教育办公室。 市局在征求各党支部修改意见的基础上,8月15日下发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不合格共产党员主要表现》(修改稿),德衡所党支部立即召开会议进行部署,要求以党小组为单位,组织全体党员认真讨论、修改。在讨论修改中要注重把握所要制定的《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不合格党员主要表现》,是否符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章规定,体现时代精神;是否符合法律服务组织党员队伍实际,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广大党员对保持先进性具体要求和不合格党员主要表现是否基本形成共识,切实起到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接受教育的目的。各党小组于8月16日至18日在集中学习时间,组织党员分别对修改稿进行了反复学习讨论,提出修改意见。经对各党小组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汇总,于8月19日将我所对有关4条条文进行修改的意见,报送市局先进性教育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