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衡党建园地

投身“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 倾力打造中国最优秀的法律援助工作站

2010-07-23
2010年7月20日,“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09年工作表彰暨2010年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会长张秀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于宁、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秘书长邓甲明等领导出席会议,会议由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秘书长周院生主持。德衡律师集团事务所党总支青年委员兼第二党支部书记、所副主任、集团高级合伙人毛洪涛作为2010年全国律师志愿者的代表发言。毛洪涛表示:“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既是解决经济欠发达地区法律援助人才短缺的重要措施,也为有志于法律援助事业的同志提供了参加国家法治建设的重要途径,是一项光荣而崇高的事业。希望通过参加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展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为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做贡献,努力创造无愧于时代和人民的业绩。会上,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做了重要讲话,对2009年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援助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2010年志愿者更好的完成援助工作提出了殷切希望。 7月21日,德衡律师集团法律援助部三名志愿律师奔赴贵州普定县、六枝特区开展为期一年的法律援助工作。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是贯彻落实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推进我国法律援助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措施,是进一步提高律师队伍素质的创新之举。德衡所党总支以‘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为契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争做齐鲁先锋活动,全面推进“德衡律师党旗红”党建品牌创建工作。党总支联合合伙人会议、团总支、青工委共同发出倡议,号召全体党员、团员、青年律师发挥模范先锋作用,踊跃报名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共同携手为无律师县、西部贫困地区的法律援助工作做贡献;律所及时出台“除司法部文件规定相关待遇外,本所律师志愿者工资级别均按照‘A+a’最高标准发放,同时,每季度报销一次青岛或济南至援助地往返探亲机票费用;参加本次活动的执业律师将被确定为本所后备干部重点培养人选”等鼓励政策;合伙人会议研究决定,拨款人民币五十万元用于购置援助地办公车辆、办公设备设施等。活动中,德衡所党员律师踊跃报名,充分彰显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模范性和带动性。在党员同志的带动下,全所11名青年律师主动报名参加活动。经选拔,成立了由党总支青年委员兼第二党支部书记毛洪涛(山东省第二届十大杰出青年律师)任主任,青年党员王琳琳和入党积极分子李娜为部门成员的德衡律师集团“贵州法律援助部”。为加强贵州法律援助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法律援助工作取得实效,经党总支研究决定,成立了中共德衡律师集团事务所贵州法律援助部临时党支部,由毛洪涛同志任书记,并将“打造中国律师界最优秀的法律援助志愿者工作站,努力为当地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加快促进援助地法律人才队伍建设和律师事业发展,推动援助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确定为德衡所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工作目标。德衡所党总支表示,将以积极主动的姿态,扎实有力的措施,认真贯彻落实“1+1”各项工作部署,认真做好志愿律师的服务和管理工作,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享受到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进步成果,推动“1+1”活动取得实效。 德衡所始终不渝地重视和加强党建工作,通过主动申请成立省内首家、国内首批合伙制律师所党支部、省内首家法律服务机构党总支;建立党组织与律所管理双向融合制度,从组织结构和工作机制上确保党组织有地位有作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工作,努力创新党组织活动方式,在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中打造一流的法律服务团队;主动融入大局,在奉献经济社会发展中展现党员律师的时代风采等措施,不断创新党建工作内容和形式,保证了党的建设与业务工作“双发展、双促进”,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持续增强,为律所的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该所已连续10年营业额与纳税贡献率位居山东省律师行业首位。中共德衡所党总支连年被评为青岛市司法局先进党支部,并先后被青岛市委组织部授予“青岛市基层党建工作示范单位”称号、被山东省委授予“山东省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称号、被山东省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德衡律师党旗红”党建品牌被评为“青岛市司法行政系统党建品牌”;德衡党建工作和党员律师先进事迹分别于2010年2月9日和3月28日两次被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宣传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