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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桂峰律师在《山东国资》发表文章深度解读国企混改政策

2016-06-01
       近日,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德衡济南所执行主任霍桂峰律师撰写的《山东省属国企“混改”政策解读》发表在《山东国资》。文章结合山东国资国企改革实际,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和《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意见》等规定,对2016年3月16日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的《关于省属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进行了解读,特别是对“增量优先”混改原则、混改范围、员工持股及其范围、中小股东利益保护、产权交易、混改模式创新以及文化企业混改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解读。        《山东国资》是山东省国资委和大众报业集团联合创办的惟一以宣传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发展为主要内容的经济综合类新闻期刊,是山东省国资国企舆论主阵地,是德衡所的常年法律顾问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