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活动

第六期“泉城破产法沙龙”在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成功举办

2021-06-03
       近日,第六期“泉城破产法沙龙”在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同心同德厅成功举办。本次沙龙由济南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主办,济南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秘书处、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企业重组与破产业务中心承办。众多业界专家、资深教授齐聚沙龙,聚焦民法典新规下的债权审查,共同探讨民法典各编对破产债权审查的影响,助力债权审查规则的统一。
       沙龙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形式,30余名协会会员现场参加,1200余名会员及业内人士线上观看并积极互动。


欢迎致辞
       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主任梁茂卿致辞欢迎,对来自律所、高校、拍卖公司的各位嘉宾及参加者表示欢迎,希望与同行广泛开展业务交流,共同促进破产业务发展。
       济南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田玲玲发表致辞,表示本期沙龙主题贴合实务,希望通过不同角度的思维碰撞,为破产实务中的问题带来更多答案。
 

主题分享
       本期沙龙的主题是“民法典视角下的债权审查”。沙龙由济南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秘书长、山东环周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副主任、高级合伙人孙家磊主持。秘书长简述了民法典与破产法的衔接问题及民法典对破产债权审查的重要性,呼吁参加者各抒己见,探究民法典对破产债权审查的影响。
       济南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硕士生导师齐晓霞,围绕“民法典总则编对债权审查的影响”作主题发言。齐教授从民事主体、民事法律行为规定的变化出发,阐述不同类型的法人是否可以破产的问题,讲解破产程序中的撤销权,同时从学理的角度,提出破产法修改的见解。
       青岛市律师协会破产重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企业重组与破产业务中心总监侯继山,从居住权、非典型担保、动产抵押的对抗效力、担保物权的统一受偿规则、建设工程优先权与购房者优先权的保护等方面,分析民法典物权编对债权审查的影响。
       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行副总裁、德衡济南所企业重组与破产业务部主任刘健,结合破产债权审核中的频发问题,详细解读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及各类典型合同对破产债权审查的影响。分享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代位权、选择之债、所有权保留、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新规定对债权审查的影响及管理人的应对措施。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锦天城(济南)律师事务所主任、山东政法学院客座教授张克栋,梳理了侵权责任编、婚姻家庭编与继承编对债权审查的影响,结合公司法对债权审查的影响、个人破产对继承的影响,将看似无交叉的侵权责任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与破产业务联系起来,开拓了破产债权审查的新视角。

 

 

  

互动答疑


       各位嘉宾分享后,线上线下参会人员积极发言,针对实务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向嘉宾提问并相互讨论,分享办案过程中的心得体会。参与者精彩发言后,本次沙龙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