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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永辉:妇女节除了放半天假,这些法律权益你更应该知道!

2022-03-08
       今天是第112个国际劳动妇女节,也是我国第99个妇女节。祝各位女性朋友“妇女节”快乐!

       在联合国介绍国际妇女节的网页上,把“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的起源归因于20世纪初期一系列的妇女运动,世界各国妇女代表为了争取自己工作、劳动、选举的权利发起妇女运动,共同促成了“国际妇女节”的诞生。这个节日的出现是女性争取平等权益之路上的重要里程碑。我们在妇女权益保障上取得的成就,归功于一代又一代人付出的血泪和努力。

       国际劳动妇女节不仅是一个节日,更是妇女权益保障的里程碑,下面就从法律角度谈一谈妇女权益的保障问题。

1.参政与参与管理权益
       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政治权利。妇女有权管理国家实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社会事务。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全国、地方各级人大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妇女代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应当有适当的名额。国家积极培养和选拔女干部。

       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2.文化教育权益
       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文化教育权利。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履行保障适龄女性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3.劳动就业权益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就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原则、劳动强度限制、经期劳动限制、孕期劳动强度限制、产假、哺乳期劳动保护等都做了明确规定。

       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4.财产权益
       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妇女享有的与男子平等的财产继承权受法律保护。在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中,不得歧视妇女。丧偶妇女有权处分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丧偶妇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公、婆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其继承权不受子女代位继承的影响。

       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5.人身权益

 

       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人身权利。妇女的人身自由、生命健康权、性自主权、人格权受法律保护。禁止拐卖、绑架妇女,禁止售卖或组织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猥亵、强奸行为。禁止卖淫、嫖娼,禁止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或者对妇女进行猥亵活动,禁止组织、强迫、引诱妇女进行淫秽表演活动。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妇女的人格尊严。禁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妇女人格。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广告、商标、展览橱窗、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等形式使用妇女肖像。

       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6.婚姻家庭权益
       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婚姻家庭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婚姻自主权。禁止干涉妇女的结婚、离婚自由。禁止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妇女对依照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享有与其配偶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不受双方收入状况的影响。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享有平等的监护权。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尽管我国形成了以宪法为基础,以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主体,以其他涉及妇女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为补充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律体系。但大家应该也能感受到,宗族传承、男尊女卑的思想在有些地区仍然根深蒂固,影响社会的价值判断。历史形成的女性在资源和技术方面劣势状况无法打破男性在资源享有和支配方面的垄断地位,社会分工模式仍未获得根本性改变。目前资源分配-技术能力增长-占据获取资源地位这一链条上的不良循环尚未打破。

       上述原因致使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在各个方面仍然不能突破现有社会默认的状态,在发展过程中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比如就业歧视、偏远地区女性受教育问题、婚姻无自由、继承权被剥夺等。特别是妇女人身权利方面,家庭暴力、性骚扰、猥亵、强奸、拐卖等犯罪频发,此类侵犯妇女身体健康权、性自主权、人身自由的犯罪往往交叉并行。

       不知大家是否留意,近些年“妇女节”一词除了在官方报道、主流媒体中出现以外,许多人在生活中都很抗拒使用,取而代之的是“女神节”、“女王节”这种称呼。“妇女”仅是一个中性名词,是成年女子的通称,只是在长久的文字演化、使用过程中被污名化,这个污名化的过程,也在不断给女性制造容貌和年龄恐慌。

       值得欣慰的是,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到妇女权益保障中存在的不足,也勇于为自己经过的、周围存在的或者发现的问题发声。

       如果在生活中,各位女性同胞无论在哪个方面感觉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一定要唤醒自我保护意识,远离危险,及时止损,小心留证,大胆say no,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小提示
       根据国务院出台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三条规定各位女性同胞今天是有半天法定假期的哦!
 

       在这个美好且光荣的节日里,祝大家把握人生,美梦成真!妇女节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