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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办公室主任阎锋参加《烟台市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草案)》专家论证会

2019-11-25

  为了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置水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烟台市司法局组织起草了《烟台市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草案)》。为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经研究决定,于2019年11月6日召开专家论证会,烟台办公室主任阎锋参与了此次会议,并在会议上就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的合法性、可行性等提出了审查意见。

  此次专家论证会主要详细解读了《烟台市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遵循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市场运作、城乡统筹、全程分类、系统推进、循序渐进的原则。从设施规划和建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和运输、分类处置、教育引导和社会参与、监督管理等方面征集各位专家意见和建议。

  众所周知垃圾分类可以减少占地、减少污染、变废为宝。近几年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生态环境部等部委均发布了垃圾分类相关的通知、实施方案,继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实行垃圾分类以后,烟台实行垃圾分类也不远了,你准备好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