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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少湖提出的“提高刑案二审开庭率”代表建议获青岛中院积极回复

2012-12-25
      2012年8月,青岛市人大代表栾少湖以“市人大十五届平字第017号”提出“市中级法院应提高刑事案件二审开庭率的建议”,督请市中院做好新修订《刑事诉讼法》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与配套措施。

      日前,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建议作出认真答复:一是目前刑案二审开庭率确实尚不足20%;二是坚决贯彻实施修订后的刑诉法规定,协调做好公诉检察机关工作,力求达到二审刑案应开(庭)尽开。

    附:
    (1)栾少湖代表:“关于市中级法院提高刑事案件二审开庭率的建议”
    (2)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对市人大十五届平字第017号建议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