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27日,霍建平律师应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邀请,参加了在省人大常委会常委楼召开的五年立法规划编制工作专家论证会。此次论证会针对2008年-2012年地方立法规划编制工作,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拟定了共75件意见稿,主要为选举、任免、监督类、财政经济类、内务司法类、教科文卫类、城建环保类、农业和农村经济类、民族侨务外事类等。霍建平律师凭借从业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对法规编制草案发表意见,并建议制定《山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和《山东省法律服务市场监督条例》。
2007年11月27日,霍建平律师应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邀请,参加了在省人大常委会常委楼召开的五年立法规划编制工作专家论证会。此次论证会针对2008年-2012年地方立法规划编制工作,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拟定了共75件意见稿,主要为选举、任免、监督类、财政经济类、内务司法类、教科文卫类、城建环保类、农业和农村经济类、民族侨务外事类等。霍建平律师凭借从业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对法规编制草案发表意见,并建议制定《山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和《山东省法律服务市场监督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