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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衡律师参加《青岛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座谈会

2007-06-13

  青岛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就《青岛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地方立法征求意见,于6月12日下午在市环保局会议室召开立法座谈会。会议由市法制办公室主持,市环保局、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的领导以及律师代表参加。会议参加人员主要针对“征求意见稿”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对条例的适用范围、黄绿色汽车标志、“抽测”和“路测”等热点问题进行了讨论。

  德衡所法律研究室主要针对立法防治对象、便民原则、检测的宣传和规范、条文的排列和用词的修改四个方面提出了建议,并向市法制办公室提交了一份书面修改意见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