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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修正案建议稿起草工作第二次、第三次座谈会分别于28日、29日召开

2004-05-31

  5月28日、29日上午,《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修正案建议稿起草工作第二次、第三次座谈会在瑞丰苑大酒店一楼会议室召开。两次会议分别邀请了我市部分房地产开发公司、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人员和部分小区业主委员会、街道办事处的代表人员参加。大家分别立足本位就前期物业管理合同的公示、物业管理的主管部门、物业公司的责任范围、地下车库和会所的所有权归属、前期物业管理的收费、首次业委会的成立、物业管理的主管部门、业主委员会的备案、业主委员会的选举、换届和更换等问题发表了具有代表性的意见。

  此次参与起草《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修正案,我所始终本着集思广义、兼听则明的原则,现已邀请相关人士举办了三期座谈会,在此之后的起草工作中,我所将汲取各方面意见之精华,尽己所能努力使《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修正案建议稿更趋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