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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修正案建议稿起草工作座谈会21日召开

2004-05-21

  四月下旬,我所受青岛市人大常委会的委托,承担了《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修正案建议稿的起草工作。为此,我所房地产法部、法律研究室在所领导的指导下成立了专门的立法调研组,并就我市在物业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调研。

  5月21日上午,我所邀请市法制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物业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市仲裁委、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及市南区人民法院等单位相关领导在瑞丰苑大酒店一楼会议室召开了首次座谈会。会议由我所执行主任胡明、高级合伙人、房地产法部主任李鹏程共同主持。座谈会上与会人员主要就物业纠纷的主要类型、业主委员会的诉讼资格、物业纠纷的解决途径、业主委员会的备案、业主委员会的选举、换届和更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的公示、物业管理的主管部门、物业公司的责任范围等问题展开了积极讨论,并提出了个人见解。这些意见建议对于我所能够从实际出发、有的放矢地起草《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修正案建议稿并最大限度增强其可操作性提供了巨大帮助。